東陵里究竟有多少財寶,歷史上有過記載。早在慈禧生前,地宮剛修好之時,便有大量殉葬物品陸續(xù)送入安放,直到慈禧入葬關閉地宮為止。
就在譚溫江率部挖掘慈禧墓地宮的同時,第七旅旅長韓大保正打著軍事演習的幌子,挖掘規(guī)模更大的乾隆陵墓。地宮中的珍寶同樣被洗劫,棺中尸骨被拽了出來,扔在泥水之中。
1928年7月10日,孫殿英乘汽車返回馬蘭峪。11日,20余輛大車滿載珠寶回到司令部。此時,全國的報紙仍沒有登出任何消息。直到8月初,路透社才有電訊透露此事,某些報紙予以采用,但仍未引起人們的注意。直到事發(fā)一個多月后的8月13日,《中央日報》才報道了“匪軍掘盜東陵的慘狀”,這才轟動全國,此事成為當時家喻戶曉的特大新聞。
對東陵盜寶事件反應最大的莫過于末代皇帝溥儀。此時溥儀被逐出宮還不到四、五年,寓居天津張園,與遺老之間以君臣相稱,自我維持小朝廷局面。清室和遺老們分別向蔣介石和平津衛(wèi)戍司令閻錫山以及各報館發(fā)出通電,要求懲辦孫殿英,要求當局賠修陵墓。張園的靈堂決定要擺到陵墓修復為止。起初,蔣介石政府的反應還好,下令讓閻錫山查辦此事。孫殿英派到北平來的一個師長被閻錫山扣下了。隨后不久,消息傳來,說被扣的師長被釋放,蔣介石決定不追究了……
溥儀及清室遺老們非常憤怒就不說了,單說溥儀在上面提及的那位被抓獲的師長,此人正是盜墓重犯譚溫江。當孫殿英、譚溫江等獲得珍寶后,他們急于銷贓,于是潛往北平,暗中委托古玩商黃百川代為銷售珍寶。結果被警備司令部偵察得知,黃百川、譚溫江于9月初先后被捕獲,關押起來。
人證物證俱在,已很明顯地證明是孫殿英率部所為。但官兵對此仍然含糊其辭,在當時的報紙及官方來往函電中,對盜陵部隊的番號以及主犯孫殿英的名字均諱莫如深,避而不提。即使南京政府也沒有表態(tài)。
然而,東陵盜寶案畢竟是一件重大的案件,大量國寶不知去向,激起了民憤。此案不可避免地當做特大案處理,即使是做做樣子,國民黨政府也必須堂而皇之地實施,但都在做冠冕文章而已。
由于案情重大,審理此案的審判長必須具備上將身分,審判官必須具備中將身分,法官也需要具備少將身分。商震受任審判長后,即命令遵化縣緝拿盜陵正犯歸案。孫殿英壓根兒沒被列入緝拿名單,國民黨當局正倚重他所率領的上萬人的軍隊,派他討伐張宗昌去了。已捕獲的譚溫江曾被保釋在外,如今迫于社會輿論壓力,將其重新收押起來。第六軍團總指揮徐源泉將譚溫江以前呈報馬蘭鎮(zhèn)剿匪所得的東陵珍寶加封移送到衛(wèi)戍司令部,并向外界表態(tài),決不寬徇屬下。與此同時,警方又緝拿到幾名嫌疑犯,一并收押,等候審訊。從1929年4月起,軍事法庭開始了斷斷續(xù)續(xù)的預審。
庭后,商震與審判官和法官約定再次召開會議,討論最后判決書,呈報軍政部請示辦法,其中罪輕者須“酌量分別首從,以資判決”。本案罪名大致分為掘墓、盜竊、軍人犯罪等許多項。
大案不了了之
6月14日,軍事法庭請有關專家檢查贓物。15日召開會議,將“判決草案”的全部卷宗匯訂成冊,賚送赴京。會議上,商震等將判決書理由逐一說明,并聲述完全根據軍法,毫無偏袒徇私之處。最后署名蓋章,派員送往北京。所獲贓物及其他一切物件,均行加封縝密保存。借用河北省政府印信,加蓋印信諸事,當日辦妥,送往北平,靜候軍政部軍法司宣判執(zhí)行。
最高當局對此案遲遲沒有判決。幾個月過去了,孫殿英卻在作戰(zhàn)中收獲不小,在嵩山附近民軍中收撫了2萬多人,聲勢更大。不久之后,孫殿英被授為安徽省主席,成為割據一方的土皇帝。軍閥最終還是軍閥,而且慈禧墓中的財富也幫助鞏固并擴充了他的力量吧!孫殿英則于不久之后又任新的職務,率領部隊討伐自己的舊上司張宗昌去了。他之所以能夠如此安然,不僅與他當時的勢力有關,而且與他所進行的“地下活動”大有關聯(lián)。也許審判的目的就是為了分贓。
孫殿英自己對那些暗地交易并不忌諱,反而頗為得意地告訴別人。他承認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墓確是用炸藥崩開的。根據《孫殿英投敵經過》中的記載,孫殿英曾回憶說:“乾隆的墓修得堂皇極了,棺材里的尸體已經化了,只留下頭發(fā)和辮子。陪葬的寶物不少,最寶貴的是頸項上的一串朝珠,有108顆,聽說是代表十八羅漢,都是無價之寶。其中最大的兩顆朱紅的,我在天津與戴笠見面時送給他做了見面禮。還有一柄九龍寶劍,有九條金龍嵌在劍面上,劍柄上嵌了寶石。我托戴笠代我贈給委員長或何部長,究竟他怎樣處理的,由于怕崩皇陵案重發(fā),不敢聲張。慈禧太后的墓崩開后,墓堂不及乾隆的大,但陪葬的寶物卻多得記不清楚。慈禧從頭到腳,一身穿掛都是寶石,量一量大約有五升之多。慈禧的枕頭是一只翡翠西瓜,我托戴笠贈給宋子文院長了。她口里含的一顆夜明珠,分開是兩塊,合攏是一個圓球,分開透明無光,合攏則透出一道綠色的寒光,夜間在百步之內可照見頭發(fā)。聽說這個寶貝可使尸體不化,難怪慈禧的棺材劈開后,老佛爺好像在睡覺一樣,只是見了風,臉上才發(fā)了黑,衣服也有些上不得手。我將這件寶貝夜明珠托戴笠代我贈給了蔣夫人。宋氏兄妹收到我的寶物之后,引得孔祥熙部長夫婦眼紅,接到戴笠的電告后,我選了兩串朝鞋上的寶石送去,才算了事。”此外,孫殿英還送給閻錫山價值50多萬元的黃金,送給監(jiān)察院長珍貴的古玩……無怪乎這些當官掌權的國民黨要員起初積極查詢此案,到后來卻只是做一些表面文章。因此,孫殿英才得以逃脫法網。
如此一件特大案件就這樣以鬧劇形式不了了之。孫殿英繼續(xù)官運亨通,譚溫江也繼續(xù)當他的師長。直到十幾二十年后的解放河南湯陰戰(zhàn)役中,人民解放軍將這一罪大惡極的軍閥抓獲。后來,孫殿英死于戰(zhàn)犯收留所中。 (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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