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科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與其博士生謝鳴合作的一篇論文涉嫌抄襲,周祖德回應事先并不知情,并表示只是被署了名,“如此被人傷害,我感到很痛心”。
“被”時代,原來水平高如周校長者也脫不了俗!氨皇鹈,有意思。關(guān)于這起抄襲事件,其實以下事實已經(jīng)得到確認:一、這篇論文確實是他人論文的刪節(jié)版;二、這篇論文由周祖德的博士生謝鳴一手炮制,但署名時周祖德是第一作者;三、周祖德事先對論文抄襲也許不知情,但對于“被署名”應該是知情的。
這與遼寧大學副校長陸杰榮論文抄襲事件“異曲同工”,都是研究生自作主張抄襲他人成果,然后署上導師的大名,而導師對抄襲之事并不知情,無辜得很哪!
所謂“被署名”,與抄襲剽竊只有一個不同,就是罪名是別人“送”來的?墒悄阋残{了不是?再說,無論是陸杰榮還是周祖德,都將“不知情”作為擋箭牌。但是,既然你在某篇論文上署上名,而且是第一作者,那么當這篇論文涉嫌抄襲之時,你就是第一責任人。責利對等原則知道不?如果被署名就是冤枉,那么要求自己的學生更頻繁地替自己“署名”,不就是無本萬利么?
周校長一直在為自己鳴冤叫屈,所謂反思也僅限于“對學生的管理教育存在缺陷”,而沒有涉及“學術(shù)署名”問題,甚至認為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雖說屁股決定腦袋,可也不應該這么糊涂吧?
作者: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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