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王定華做客人民網時表示,從2006年到2010年,國家投入1600多億元用于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政策。這樣一來,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項目很少,而且必須得到有關部門批準,教育“亂收費”已經得到解決。
在坊間,教育亂收費被稱為“嗜血的螞蟥”,鞭之不去,公眾對此嘖有煩言。2004年,有教育專家保守估算,10年來我國教育亂收費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2005年9月,國家發(fā)改委公布全國價格舉報的6大熱點,教育亂收費位居榜首。時任教育部部長的周濟一度怒斥,“哪個學校出現(xiàn)了亂收費問題,要撤銷校長職務!”
在這樣的背景下,若教育亂收費現(xiàn)象得到解決,自然大快人心。問題是,“已經解決”的論斷有什么數(shù)據支撐或者事實依托嗎?
這一論斷的重要依據是國家投入1600多億元用于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政策。但是,國家投入與亂收費之間是必然的因果關系嗎?筆者以為,投入多,并不代表亂收費就不存在,投入再多,如果沒有制度約束和輿論監(jiān)督,沒有嚴厲打擊的決心和舉措,那么亂收費就不會自行瓦解。
筆者說教育亂收費仍未解決,是有依據的。先看統(tǒng)計數(shù)據——今年6月24日,國家審計署審計報告顯示,2006至2007年,一些教育部門和學校違規(guī)收取擇校、補課、贊助等費用5.02億元。前幾年,全國共派出檢查組5.6萬個,檢查各類學校87.6萬所,共查處違規(guī)收費案件1.9萬件,受黨政紀處分5931人,累計清退違規(guī)資金達13.2億元。這些數(shù)據說明相關部門治理教育亂收費決心之大、力度之猛,效果之顯著,但也恰恰說明亂收費之嚴重。
再看事實依據——今年4月,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審計署等七部委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2009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另據中新社10月12日報道,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發(fā)出通知,部署開展全國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并指出,教育亂收費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如果教育亂收費問題已解決,各部委何必如此大費周章?
此外,現(xiàn)實生活中,一些家長對教育亂收費仍是苦不堪言、壓力頗大。
基于此,筆者認為,輕言教育亂收費已解決,有三重危險:一是說明相關官員對民瘼民情不是很了解;二是有可能使相關部門放松對教育亂收費的打擊和整治;三是那些正在或想要亂收費的部門、學?赡馨底詰c幸,可苦了家長和學生。
因此,在沒有足夠的數(shù)據和事實依據之前,還是別輕言“教育亂收費已解決”。(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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