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慧
學生:
遲到就被罰款,還可辦包月
昨日,市民賈女士反映說,她的孩子在石市第十二中學讀高一。開學沒多久,孩子就時不時地朝她要錢,說因為上學遲到,被老師罰款5至10元。這讓家長感覺難以理解。
據(jù)了解,石市第十二中學共有初高中六個年級,其中高一有14個班。昨日上午11時35分許,正值放學時間,三五成群的學生陸續(xù)走出校門。記者隨機詢問了幾名學生,其中初中年級的學生表示,他們遲到只會被學?鄯,不會被罰款;而高一幾個班的學生則表示,他們遲到被扣了分,就要交納金額不等的罰款。
一名高一男生說,自從去年9月入學以來,他們班就開始實施這項“罰款”規(guī)定,班里的學生只要遲到,就要交納罰款,“遲到第一次罰5元,二次以上10元。”學生把罰款交給老師,老師會交給學校。
另一個班的一名學生說,他曾因遲到被老師罰款,“有一次,老師還讓我辦個包月,說只要交納200元至300元,就可以天天遲到。”不過,高一各班跟各班的規(guī)定還不一樣。
另一名高一女生說,他們班“第一次遲到罰2元,第二次5元,三次以上每次10元!
高一學生家長賈女士說,學生遲到固然不對,可學校以罰代管,顯然有悖于教育的本質(zhì)!拔乙蚕蚶蠋煷_認過,可老師說他們也沒有辦法,不然學校就會扣他們的錢!
另一名學生家長則表示,學生遲到,學?刹扇∑渌幜P方式,如打掃衛(wèi)生、寫檢討等方式,用這種“經(jīng)濟方式”管理學生,讓他們感覺很詫異!皩W校這不是借機收錢嗎?”
教育處:
否認有罰款情況
昨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第十二中學,要求見學校的相關(guān)負責領導,結(jié)果遭到學校門衛(wèi)的拒絕。隨后,記者以學生家長身份撥打了學校教育處的電話,一位王姓工作人員表示,按照學校的規(guī)定,學生遲到會被扣掉各班的分數(shù)。至于是否會被罰款和包月罰款的事情,他說:“各班有各班的規(guī)定,我也不清楚。”他表示會咨詢班級老師,然后答復。難道老師有權(quán)利對遲到的學生進行罰款處罰?面對這一質(zhì)疑,這名工作人員避而不答。
昨日16時許,記者再次聯(lián)系了該學校教育處,那名王姓工作人員說:“我問過了,沒聽說有班級制定了這一班規(guī)!
昨日下午,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處工作人員表示,這種罰款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該情況屬實,教育部門會嚴肅處理。
專家:
此舉有悖教育本質(zhì)
市社科院社會法律研究所所長劉麗新認為,如果學校用這種“以罰代管”的教育方式,來處罰那些遲到的學生,顯然有悖于教育的初衷和本質(zhì)。
從外地報道看,外地有的學校存在罰款情況,這是學校面對“問題學生”不得不為之的方式?還是學校受到社會上某些不良風氣的感染?很顯然,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劉麗新分析說,如今,學生的思想多元化,如果老師不能因材施教,不能真正了解學生的想法,而簡單采取“不合法”的方式對待學生,“教育”效果極有可能適得其反。學校是教書育人的純凈之地,不能沾染任何功利風氣。這個問題值得教育機構(gòu)和教育管理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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