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理工大學體育部女籃主教練董某,利用自己可以推薦體育特長生的權力,收受學生家長給的“贊助費”5萬元。昨天,董某因涉嫌受賄罪在海淀法院受審。海淀區(qū)教委為此特地組織50多所學校的百余名教師到場旁聽此案。
62歲的董某原在北京理工大學體育部擔任女籃主教練,主要負責日常訓練、組織比賽,在學校招生中尋訪、推薦優(yōu)秀運動員等。2007年退休后,他又被學校返聘。案卷材料顯示,1974年他曾因奸污少女、流氓猥褻幼女被海淀警方勞動教養(yǎng)。董某稱,這事發(fā)生在“文革”期間,只執(zhí)行了兩年,后來他又重新回到了學校。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12月到2007年1月,董某在招收體育特長生小何的過程中,兩次收受小何父親給予的賄賂款共5萬元。昨天上午,董某表示認罪,但他又辯解說自己曾向學校領導匯報過此事,并稱這筆錢屬于“贊助費”。董某說,作為北京理工大學體育部的女籃主教練,2006年12月底,他到山東挑選學生,看中了當?shù)氐幕@球特長生小何,建議小何去北理工參加體育考試。此后,小何的父親為了女兒能順利入學,通過中間人交給董某3萬元錢。當時董某表示,小何的籃球特長生考試沒問題,只要高考中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線,就可以進入北理工。但2007年小何的文化課成績沒有過線。此后,小何父親又交給董某2萬元,希望次年女兒能夠入學。董某說,2008年因為北理工從外校請了幾位專家參與體育特長生的測試評審,因此他不再有權推薦特長生,小何最終未能進入北理工。小何的父親說,2008年女兒的文化課成績高于錄取線,卻耽誤在體育特招考試上,因無法聯(lián)系董某才寫信舉報。
北理工紀委介入調(diào)查后,董某坦白了事情經(jīng)過并將5萬元錢上交。董某的辯護人認為,董某應該被認定為自首并判處緩刑。
-對話
被告人稱收錢是“潛規(guī)則”
董某告訴記者,學校和老師在特長生招生過程中收錢已經(jīng)成了“潛規(guī)則”。因為在招收體優(yōu)生時,一旦被學校體育老師選中,特長生文化課分數(shù)夠高,一般都能順利入校就讀,這就使得體育老師的推薦非常重要。董某在職時,每年有四五十名學生報考北理工女子籃球隊,主教練、助理教練和領隊從中挑出10多人,結合文化課成績錄取。據(jù)董某說,在籃球隊里,教練收學生家長點“贊助費”用于隊員訓練是通行的做法。他和其他教練之前都曾拉過贊助,學校還會在贊助費中提取一部分。但一位曾擔任北理工體育部主任的校領導表示,學校從未以任何名義收過學生家長的贊助費。(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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