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fā)五項禁令 “電子眼”巡查全國考點
今年以來,一個高考版“潛伏”劇在各地陸續(xù)上演。湖南邵東縣考生王佳俊冒用同學的身份上貴州師范大學案遭曝光,隨后,北京版、河南版、湖北版、河北版“羅彩霞事件”相繼浮出水面,引發(fā)廣泛社會關注。
針對有可能發(fā)生的高考舞弊行為,教育部6月3日對外公布了高考舉報電話,并通過“電子眼”,對全國各地的考點、考場和保密室不間斷進行網上巡查。
6月4日,教育部發(fā)布了2009年高考第1號預警,提醒考生和家長不要聽信違法犯罪分子的謠言,不要購買、使用虛假高考試題、答案和作弊器材,不要違規(guī)越線。對高考作弊者,一旦查獲,不僅取消今年錄取資格,還將取消下一年度報名資格,違反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高考前一日,教育部發(fā)出“五項禁令”,再次發(fā)出警告。“五項禁令”是:嚴禁高一高二在校生參加高考;嚴禁利用無線通訊工具作弊;嚴禁組織或參與群體性舞弊;嚴禁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他人考試;嚴禁騙取高考報名資格參加考試。教育部表示,違規(guī)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有關人員將被依法依紀處理。
公安部嚴打高考作弊 加強戶籍管理
近年來,高考舞弊現象仍時有發(fā)生,對此,中國各地加大了防范打擊力度。新疆今年將加大對“高考移民”的清理力度,對查實者將從嚴處理。安徽省則設置了嚴打出具虛假報名、參與考試舞弊等11道“紅線”,觸線者將被開除公職,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中國公安部日前也專門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緊密結合本地區(qū)的實際,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高考作弊、兜售試題答卷、傳播危害考試安全有害信息、非法招生以及利用高考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公安部強調,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戶口登記管理規(guī)定,加強考生戶籍管理,配合當地教育部門做好考生身份審查工作,對違反規(guī)定遷移戶口、變更民族成份的,要堅決糾正。
針對各種“高科技”作弊,公安部門將與教育部門、無線電管理等部門配合,重點加強對利用通訊工具內外串通舞弊等行為的聯合防范和打擊。
高考應成教育公平的“助推器”
按照目前中國教育的制度設計,高考制度即承擔著為高校選拔人才的重任,也是實現社會階層正常流動的一個重要渠道。
《新京報》在高考首日發(fā)表社論稱,高考制度作為一種尚待完善的人才選拔機制,許多人更關心的仍是它的制度環(huán)境和考試公平的建設。而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會公平。因此,今日之關注高考,最該關注的其實還是如何確保公平問題。
中新社中新時評文章說,盡管存在種種弊端,但從中國的現實出發(fā),高考仍是一項“最不壞的制度”。文章認為,實現教育公平,首先要確保高考公平。高考制度必須以維護社會公平為依歸,讓高考成為促進教育公平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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