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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帶著錢"私奔" 民警火車站規(guī)勸留住倆孩子
2007年08月08日 11:32 來源:水母網-今晨6點

  8月6日,萊陽市警方發(fā)現(xiàn)一對離家出走10天,而且準備繼續(xù)“遠走高飛”的少男少女。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耐心說服教育,少男少女終于回心轉意,回到了父母身邊。

  8月6日深夜,萊陽市民警在轄區(qū)火車站某旅社發(fā)現(xiàn)一對神色慌張、沒有身份證件、學生模樣的少男少女,遂帶回所里進行詢問。 經詢問

  得知,17歲的男孩劉某和女孩張某為萊陽某校高二學生。今年春天開始談情說愛,達到了如膠似漆、不能自拔的程度,嚴重影響到學習成績,在師生中造成不良影響。為逃避這種尷尬局面,劉某偷拿了家里800元錢后,在7月27日帶著張某不辭而別。他們在萊陽周邊區(qū)域逛游了10來天后,8月6日晚來到萊陽火車站某旅社,準備第二天早上坐車,繼續(xù)去濟南、北京、天津等大城市游玩。

  民警了解到這一情況后,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規(guī)勸,終于打消了他們私奔的念頭。他們表示要回去扎扎實實地完成學業(yè),以優(yōu)異成績報答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

  當雙方父母得知孩子的下落后,趕到派出所泣不成聲。 (記者 金海善 實習生 衣靜)

 
編輯:侯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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