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培正學院“培正”商標被撤告國家商評委,廣州培正中學作為第三人出庭
本報訊(記者陳俊杰) 昨日下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校名之爭”,為爭“培正”這一百年名校的名號,廣東培正學院將官司打到北京。廣州培正中學作為第三人參加了庭審。
由于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了廣東培正學院注冊的“培正”商標,被告上法庭,廣東培正學院一審敗訴后,上訴至北京高院。
兩所“培正”并存
培正中學是廣州百年名校之一,創(chuàng)辦于1889年,歷史上享有“北有南開,南有培正”之贊譽。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遍布世界各地的培正校友約有7萬多人,世界各地有數(shù)十個培正同學會。培正畢業(yè)生中有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14名,1998年諾貝爾獎得主崔琦便出自培正門下。
廣東培正學院(以下簡稱培正學院),位于廣州市,前身是私立培正商學院,成立于1996年,1999年時將“培正”名稱和圖形進行了商標注冊,并于2000年得到了批準。其董事長梁尚立,曾任廣州培正中學董事會董事長。
“培正學院”商標被撤
2001年11月,廣州培正中學(以下簡稱培正中學)向國家商標總局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培正學院的“培正”商標注冊。
2007年8月,國家商評委做出裁決,決定撤銷培正學院注冊的“培正PEIZHENG及圖形”商標,理由是如果某一商標已有他人或其他企業(yè)使用,并已形成一定的影響力,則應保護已使用人或企業(yè)的權(quán)益。培正中學使用的“培正”及;諛酥驹诮逃I(lǐng)域已有一定的影響力,并有了長期的連續(xù)性的沿襲關(guān)系,屬于使用在先。
一審認定“惡意搶注”
同年9月,培正學院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商評委有關(guān)培正商標的裁定。一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在廣東培正學院申請注冊“培正”商標時,廣州培正中學就已將“培正”二字作為校名的主體和最顯著部分與該校;胀瑫r使用,并成為享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對于此事實,曾任培正中學董事長、現(xiàn)培正學院董事長的梁尚立完全清楚。在這種情況下,培正學院仍然將“培正”申請注冊為商標,已經(jīng)構(gòu)成了惡意搶注。
對于“搶注”事件,培正學院認為,廣州培正中學并不是百年培正的歷史繼承者,其變更為現(xiàn)有的校名也根本沒有得到國家的正式批準,充其量國家也只是允許其使用“培正”作為校名,而不能產(chǎn)生商標的權(quán)利。
此案昨日未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