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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公布了3個公租房項目的成本租金,每平方米高達30元左右的租金不僅沒有比市場租賃價低多少,有的甚至高出市場定價,使得外界對于這種“高租價”的公共租賃房的定價規(guī)則倍感疑惑。
面對外界的質(zhì)疑,有權(quán)威人士卻以“公租房租金成本計算合理”予以回應(yīng)。按照這位權(quán)威人士的說法,目前北京市公共租賃房的建設(shè)成本,包括土地拆遷以及建設(shè)成本在內(nèi),每平米的造價在6000元到8000元。考慮到銀行利息和物業(yè)、小區(qū)管理等費用,公租房的成本租金在每平米25元到30元,“是合理的”。
眾所周知,自房改以來,房價成本從來都是一筆糊涂賬。很顯然,這位權(quán)威人士在計算公共租賃房的成本時,采取了盡可能把所有的成本最大化的辦法。比如,關(guān)于資金來源,基本按照銀行貸款的口徑來算,而沒有考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投入;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的計算上,都采用了目前的最高值,如果建安成本每平米真的三四千元的話,就根本無法解釋一些城市的房價甚至不到兩千元了。依此“方法”計算出來的成本,焉能不高?
而且,我們知道,盡管北京市規(guī)定公共租賃房的用地實行有償原則,但絕不能簡單地將其與商品房的土地價格等量齊觀。
退一步,即使以上“算法”的確合理,但是,目前商品租賃房市場的租金根本不敢以成本來計算。我們經(jīng)常所言用“租售比”來衡量房價的合理性,如果以成本來定價租賃市場,目前北京市的租賃價格不僅不高,反而太低了。因此,用所謂的“成本”來對公租房定價,最起碼不符合目前房屋租賃市場的基本定價原則。
至于一些專家認為如果公租房定價太低,有些人會“賴著不走”,則更是將對公租房的管理與定價混為一談,公共租賃房的輪換應(yīng)更多地依靠嚴格的監(jiān)管,而不是用所謂的“高租價”的門檻。
按照住建部等三部委今年六月發(fā)布的《關(guān)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dǎo)意見》和北京市去年出臺的《公共租賃房管理辦法》,公租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其供應(yīng)的對象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階層,包括一些已經(jīng)獲得廉租房等資格但依舊處于等待輪換的人,作為保障性住房,其與一般的商品租賃房的最大區(qū)別無疑是在價格方面,如果在價格方面沒有優(yōu)勢,由政府出面建設(shè)公租房就沒有意義。
政府最好的做法,就是把用于建設(shè)公租房的錢直接補貼給符合條件的人,讓其租住商品租賃房,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基于此,在公租房的定價上,我們都強調(diào)充分考慮其作為保障性住房的特點。在定價上,不僅要考慮成本,考慮市場租金,更要考慮租住對象的收入水平。如果每平米30元,這意味著租住一個40平米的公租房就要1200多元,遠遠超出了租戶的收入水平,不僅沒有體現(xiàn)保障原則,更有利用保障性住房套利的嫌疑。
因此,如果公租房在定價上不能體現(xiàn)保障性,不能體現(xiàn)與商品租賃房的明顯差距,公租房的價值就要大打折扣,政府就沒有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政策資源搞吃力不討好的事。對于公共租賃房的定價,雖說與香港的公屋、新加坡的組屋的價格不能相提并論,但最起碼,就目前北京市的財力而論,比商品租賃房價格低30%左右,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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