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18日上午,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yè)司司長沈建忠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并回答網民提問時表示,廉租房面積控制在50平米對一個低收入家庭解決基本住房需求來說是可以的;此外,他指出,把廉租房建的很遠不符合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的宗旨。
有網民提問指出,“在國務院的24號文件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筑面積標準分別控制在50平米以內、60平方米左右。制定這一標準的依據是什么?”
沈建忠對此表示,根據國家的經濟發(fā)展水平、財政的承受能力、低收入家庭消費的承受能力來考慮,應該說50平方米住起來,對于一個低收入家庭,從解決基本住房需求來說是可以了。只要戶型設計合理,住起來還是可以的。面積是小的,但是并不是說質量和功能是差的,要有舒適度。從供應對象來說,經濟適用住房跟廉租住房是銜接的,都是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住房主要是供低收入家庭購買的,廉租房是租的。
沈建忠指出,廉租房從房源方式來說,實際上也體現了多渠道、多方式,可以新建,也可以收購,還可以改建。就是還有一些公房、舊的房子還可以改建。還有就是社會捐贈,是幾種渠道。從新建方面來看,也是兩種方式,一種就是集中建,一種就是配建?梢栽谄胀ㄉ唐贩啃^(qū)和經濟適用房小區(qū)里邊配建一部分廉租住房。北京最近出讓的一些項目里面就配建了一些廉租住房,小區(qū)的配套設施都是可以共同來享受的。
此外,沈建忠強調,從文件(指《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本身也規(guī)定,廉租住房小區(qū)選址要選在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設施相對好的一些地段,比如說地鐵沿線,因為低收入群體出行主要是靠公共交通,所以一定要給他創(chuàng)造一個生活便利、交通便利的條件。建的很遠,交通不便,交通成本很高,不符合我們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的宗旨。(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