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用公積金支付房租成為普遍關(guān)注的話題。剛剛結(jié)束的兩會中,民革中央提交了一份集體提案,建議為了保障更多低收入人群有所居,應當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渠道,使其租房也可以動用公積金。在房價快速上漲,住房購買壓力加劇的情況下,該提案的出現(xiàn)立刻吸引了人們的廣泛關(guān)注。
按照公積金設立的初衷,該制度的建立就是為了解決普通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需求,雖然公積金管理辦法中明確可以使用公積金在租賃自主住房時使用,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城市并沒有放開此業(yè)務。目前公積金使用渠道被有關(guān)部門人為地縮小,如果不申請通過公積金購買住房的話,公積金就很難提前支取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公積金淪為了“定期存款”,躺在其賬戶里“睡大覺”,根本無法體現(xiàn)出公積金建立的宗旨和目的。
房價快速上漲是目前的客觀事實,剛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或低收入人群,暫時沒有能力買房,而且其租房花費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如果按照目前北京的一居租金800元/月計算的話,房租就要占據(jù)工薪階層收入的三分之一。如果能激活公積金來支付租金,就可以大大緩解這部分人群的租房支付壓力。
激活公積金作為房租,除了對租房者能夠形成補給作用外,還可以對住房市場形成一定的影響。公積金支付租金的放開,可以讓那些在買房和租房間猶豫的人們,暫時穩(wěn)定一下“軍心”,安心租房,避免淪為房奴的風險,同時也可以放緩住宅市場的剛性需求。
在放緩住房需求的同時,激活公積金支付房租一定程度上還可以幫助盤活閑置房源,進而形成了比較合理的租買并舉的住房需求結(jié)構(gòu)。此外,公積金租賃和租賃稅收還可以有效結(jié)合起來,房東通過交納租賃稅的證據(jù)去合理取得房客的公積金作為其租房的收益,這樣還可以將目前一直無法監(jiān)管的房地產(chǎn)租賃稅收聯(lián)動起來。(張學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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