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說,我當初贊成土地換社保,主要的考慮有兩點:一是土地要適度集中。關注“三農”多年,有個觀點我始終堅持,那就是農民致富必須規(guī)模經營。
另一點考慮,是從農民工的保障看。要是農民工有保障,在醫(yī)療、養(yǎng)老等方面能享受城里人的同等待遇,可在城市安居樂業(yè),他們何不放棄土地呢?這樣看,讓農民用土地換社保也就不失為一個辦法。
當然這是我原來的看法。最近有兩件事對我觸動大,自己不得不反思:一是金融危機。有目共睹,這次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產生的影響,說是“重創(chuàng)”不過分。城門失火,殃及池魚,農民工也因此大量下崗,據(jù)官方的數(shù)字稱,去年下崗返鄉(xiāng)的農民工達2000萬。當時有人擔心,這么多人失業(yè)會不會釀成社會動蕩,可事實證明有驚無險。何以會如此?說到底恐怕還是農民工鄉(xiāng)下有塊地。謝天謝地,幸好當初他們沒拿土地去換社保,否則下崗后沒退路,后來的局面將不堪設想。
另一件事,就是國務院決定從今年起著手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而且說做就做,年內已在10%的縣(市、區(qū))先行試點。為農民辦養(yǎng)老保險是好事,我當然贊成;何況關系到社會穩(wěn)定,政府也該出力。但由此帶來的問題是,既然政府有意為農民辦保險,那么就不應該讓農民用土地換。不必深想,假如留守農民的養(yǎng)老保險是由政府出錢,而進城農民工則要用土地換。大家都是農民,怎可以厚此薄彼呢?再說,若進城機會成本太高,誰會離鄉(xiāng)背井去務工?而農民不進城,土地不也照樣集中不了么?
轉從理論方面看,我不同意土地換社保,是因為社保不是商險。在某種程度上,社保其實具有公共服務的性質,所以世界上無論哪個國家,社保都是社會統(tǒng)籌與個人繳費相結合,而且大頭資金皆由政府出。如此,若讓農民用土地換社保,這明顯與社保的公共服務性質相抵觸。
再從操作層面看,農民用土地換社保,交易的一方是農民;而另一方是政府。且不說這交易的理由是否成立(因為社保本應由政府提供,無需交易),而我要問的是,政府換土地做什么?是籌集社保資金嗎?如果是,那么耕地賣給開發(fā)商用途就會改變,此例一開,不僅十八億畝耕地紅線守不;而且也背離了規(guī)模經營的初衷,后果必危及國家糧食安全。相反,政府若不為籌資而是推動規(guī)模經營,則“土地換社!本图儗俣啻艘慌e。事實上,規(guī)模經營只需土地使用權流轉,大可不必將耕地一次性買斷。
是的,只要將耕地產權界定給農戶,土地如何集中農民自有主張。我曾赴山東棗莊市考察過,徐莊的做法是組建土地合作社,農民用耕地入股,入股后可參與經營,也可進城務工,即便不參與經營,年底仍可分紅;而滕州的做法是轉租,租期長短不等,但最長不過八年。值得一提的是滕州設立的土地流轉中心,看上去,就有點像城里的證券交易大廳,有電子屏即時顯示土地的租期與價格,信息公開、轉接自由。表面看,兩地做法雖有不同,但也有一個共同點,即產權歸屬皆不變。
寫到這里,我的觀點很明確:第一,社保主要應由政府提供,若讓農民用土地換社保不僅有悖于公平原則,而且后患無窮;第二,規(guī)模經營必推動土地流轉,但土地流轉未必需要賣斷產權,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第三,即使有農民要賣斷產權,政府也得從嚴掌握。除非戶口已遷進城市,有住房,有穩(wěn)定收入,否則只要還保留農民身份,在城里居無定所且無相對穩(wěn)定的職業(yè),耕地產權就絕不可輕變。(□王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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