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2月8日報道,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在2009年度房價進一步高漲的形勢下,《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引人關注。據了解,壓縮房地產投機利潤空間、提高騙購違法成本、保障經濟適用房公平合理分配,成為起草中的《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內容。
據悉,此次針對使用不正當手段騙購經濟適用房的人,住房保障法起草者之一王玉國主張將其入罪,以提高這種行為的違法成本。此舉值得肯定,但是也引發(fā)爭議,不知是何人非議。我們看到經濟適用房是當前民眾比較關注的領域,本來是政府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沒有發(fā)揮應有效力,部分地方出現(xiàn)程序混亂、審批不嚴、質量不高等問題,導致經濟適用房申購非議不斷。
所謂經濟適用房是我國在房改過程中為適應新的經濟形勢、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產種類,是適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房。早在1991年6月份,國務院就在《關于繼續(xù)積極穩(wěn)妥地進行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發(fā)展經濟適用的商品房,優(yōu)先解決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的住房問題”。的確,經濟適用房的出現(xiàn)是為了緩解城市中收入較低的家庭住房壓力,也就是一項富民工程,是政府為百姓做的好事。可是就是這件好事,卻被有些政府和官員看成了利益的蛋糕,爭相瓜分。
不見當前有些政府建設的經濟適用房相比商品房來講,質量較差,且小區(qū)管理混亂,環(huán)境惡劣,同時交通條件也遠沒有商品房便利。但對于望樓興嘆的普通百姓來講是沒有選擇的,有總比沒有強,盡管有諸多問題,他們仍選擇經濟適用房,因為他具備了一個原因,那就是便宜。就是質次便宜的經濟適用房也被富人追逐,以前出現(xiàn)過開奔馳寶馬買經濟適用房現(xiàn)象,甚至有些地方經濟適用房出現(xiàn)搖號連號問題,這反映了我們經濟適用房的審核手續(xù)及其不規(guī)范,讓那些富豪有利可圖。對此我們的專家茅于軾建議廉租房不設廁所防富人購買,這是典型的迂腐思維,其實有哪些富豪是買了經濟適用房去居住的,還不是去倒賣?!建設沒有廁所的廉租房只能是對百姓不利。
經濟適用房建設、申購出現(xiàn)問題,原因出現(xiàn)在政府有關部門身上,根源在于立法不嚴,執(zhí)行不力。此次立法筆者認為不僅對使用不正當手段騙購經濟適用房的人認定犯罪,而且違規(guī)發(fā)放的政府人員更要嚴肅法紀,追究責任,完善申購手續(xù),堅決不能讓有些官員徇私舞弊,不能讓那些經濟富裕的階層購買,讓此項工程真正惠利于民。 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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