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企、央企對推高地價、房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究其根源,則是一系列制度因素和市場條件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結果。這其中,既包括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推動,也包括仍然嚴峻的市場供需矛盾。國企、央企的“大手筆”,不過是成就高地價的“最后一根稻草”。
“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辦法,抑制土地價格過快上漲。”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目標,在全國兩會結束后的第一天就遭遇到北京一天出現(xiàn)三個“地王”的現(xiàn)實。
15日,北京單天成交6塊土地,其中3塊被公認為新的“地王”。
“地王”沖動從何而來?
熱點地塊的價格居高不下,而眾多國企、央企則再次成為“地王”的制造者。
拍得三塊“地王”的三家企業(yè),無論是遠洋、中信,還是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旗下的世博宏業(yè),無一例外都有著國企、央企的身份或是背景。在熱門地塊的競拍過程中,主要的競爭也大多在不同的國企之間進行,這其中既包括主業(yè)為房地產開發(fā)的國企,也包括中國兵器、中國煙草等其他類型的企業(yè)。
一時間國企、央企制造“地王”的大手筆成為被質疑的焦點!霸毂鞴軣煵莶坏⒄`瘋狂搶地”的說法屢屢見諸報端。
兩會期間,在全國范圍內制造了多個“地王”神話的中國海外集團總經理孔慶平,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作為一個以房地產為主營業(yè)務的國企,進行土地儲備的做法無可厚非,“人們經常把商品房比作面包,把土地比作面粉。一個做面包的企業(yè)去買面粉,是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孔慶平同時還表示,由于連續(xù)數(shù)年房地產市場持續(xù)火爆,中海集團的資本充足率極高,購地所用資金幾乎全部為自有資金。同時,中海集團每年開發(fā)面積20%的增長目標也對持續(xù)的土地儲備有需求。截至2009年底,中海的總土地儲備已達3512萬平方米,其中新增土地儲備1165萬平方米,可滿足未來4至5年的開發(fā)。而2010年,中海集團仍將在2009年的基礎上新增20%的開發(fā)規(guī)模。
同樣在兩會期間,一些主業(yè)并非房地產的央企負責人也在不同的場合表示,作為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人,保持國有資產的持續(xù)升值和盈利是“職責所在”,使用自有資金進入利潤率更高的房地產行業(yè)能夠實現(xiàn)這個目標,符合市場規(guī)律。
由此可見,央企、國企的拿地沖動并非簡單的非理性投機。一些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雖然國企、央企對推高地價、房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究其根源,則是一系列制度因素和市場條件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結果,這其中既包括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推動,也包括仍然嚴峻的市場供需矛盾,國企、央企的“大手筆”不過是成就高地價的“最后一根稻草”。
“土地財政”與“招、拍、掛”亟待調整
“地王”的頭銜雖然歸屬于不同的開發(fā)企業(yè),但購地的資金卻無一例外地進入到地方政府的腰包。
全國政協(xié)委員梁季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供需雙方中,供方中除了房地產商以外,實際上還有控制著土地資源,收取各種契稅費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現(xiàn)在已經成為我國房地產交易中最大的受益者。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讓金已經占地方財政收入的近50%。
對于“土地財政”的改革,各方專家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見。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建議盡快推行物業(yè)稅,以此改變單純的賣地財政;也有專家提出將土地財政完全收歸中央,再以轉移支付的方式用于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無論具體方式如何,目前土地買賣與地方政府財政之間的關系都已經到了亟待調整的階段。
除了飽受爭議的“土地財政”,土地出讓的“招、拍、掛”形式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資金規(guī)模不對等的情況下,單純的價高者無疑將導致對民營資本的擠出和個別開發(fā)企業(yè)對優(yōu)質地塊的壟斷。
對此,中國城建控股集團總裁于煉表示,“招、拍、掛”的方式已經被實踐證明不是最佳的方式,可問題在于,除了招拍掛,目前還有哪種政策能夠替代它?
雖然此前北京、上海等地都曾經嘗試過使用“暗標競投”的模式改良“招、拍、掛”,不過在配套政策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對“暗標競投”是否會變成“暗箱操作”的疑慮依然存在。相比之下,價高者得起碼實現(xiàn)了透明與相對公平。
上海易居房地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表示,合理的地價形成機制,不能僅采取“價高者得”的簡單拍賣方式。綜合考慮開發(fā)質量、售后服務等條件的招標方式應該更多地引入到今后土地的交易當中。(羅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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