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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4月4日央視報道,在江蘇揚州市有這樣兩個小區(qū),業(yè)主們住了幾年后,突然被告知房子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權證即將成為一張廢紙。
原來,有關部門偷偷地把地賣了,業(yè)主們卻毫不知情!
揚州土地資源局給出的解釋是“為了提高城市的品位和社會效益”,而且“這種做法,不止一個地方政府在做”。而報道揭示,如此鬧劇之所以能夠上演,是因為揚州市政府通過此次拆遷,可以獲得20多億元的土地出讓金。這說明土地財政在一些地方已經(jīng)悄然升級。
土地財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賣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來維持地方財政支出的財政模式,又叫“第二財政”。因其見效快、收益大,在一些地方,正大行其道。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調(diào)研報告顯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稅收及城市擴張帶來的間接稅收占地方預算內(nèi)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讓金凈收入則占政府預算外收入的60%以上。
然而,土地是有限的,總有賣完的一天,因此地方政府的土地賣得越多、賣得越快,土地財政的“壽命”就越短。如果可賣的地賣完了,地方政府轉(zhuǎn)而一門心思抓“第一財政”,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但“揚州偷偷賣地”事件告訴我們,長期過分依賴土地財政的一些地方,已經(jīng)習慣了土地財政的“多快好省”。在此情形下,“偷偷賣地”、強行讓土地財政“升級”,似乎不可避免。
假公共利益之名,為地方財政增收,這是“揚州偷偷賣地”事件的實質(zhì)。至于它是不是損害群眾利益,有關方面似乎并不在乎。(瞿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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