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位置: 首頁 → 新聞中心 → 房產(chǎn)新聞 |
話題背景 》》
一條有關限制單宗土地出讓面積的禁令,在今年歲末顯得格外搶眼。來自國土資源部的信息顯示,未來一線大城市的土地出讓中,單宗土地面積不得超過20萬平方米,旨在抑制地王,調控房價。這條被業(yè)內稱為“限地令”的政策,會給樓市帶來什么影響?
A
能否限制地王出現(xiàn)?
晨報地產(chǎn):近期,“限地令”細則的出臺,牽動業(yè)內神經(jīng)。很多人認為,這條政策的出臺有利于抑制地王的出現(xiàn),進而抑制房價的過快增長。各位對此怎么看?
沈殿連:限地令出臺后,的確有不少專家表示,這條政策會有力限制地王。不過在我看來,地王的概念,可能大家的理解并不一致。是土地出讓金總額高的能算作地王,還是樓面地價的單價高能算作地王?在我看來,這條限地令,肯定能限制前者,卻不能限制后者,而且從一定程度上講,有可能還會推高樓面地價的單價。至于房價,其構成與地價、建安成本、開發(fā)商對利潤的追求等多方面有關,單獨限制一個方面,或是單獨抬高一個方面,對房價的影響都是有限的。
肖磊:我很贊同沈總的看法。實際上,在地產(chǎn)圈里,大家更看重的并不是總價的地王,而是單價的地王。這個道理和大戶型、小戶型一樣,大戶型總價高,但單價相對較低;小戶型總價較低,單價卻一般較高。把土地切割成小塊來出售,會引來更多的競爭者,這對地王的出現(xiàn),我認為可能起到助推作用。實際上,很多大的地塊,開發(fā)商在初期開發(fā)時總會留下較大的升值空間,消費者也能得到實惠,但如果地塊過小,開發(fā)周期變短,開發(fā)商肯定希望在這段時間里做足利潤空間,反而會抬高價格。
萬小強:我補充一點,從房價的角度看,我認為這個政策出臺可能引起很多連鎖反應,因為市場行情的不同,可能會有多種結果。一片土地上云集了眾多開發(fā)商,如果市場行情一般,大家的競爭更激烈,產(chǎn)品線也就更完善,而競爭者的增多,可能會給購房人帶來實惠。但如果當時市場行情很好,大家也可能形成價格同盟,對消費者不利。
B
中小房企獲得機會?
晨報地產(chǎn):針對限地令,另一種看法是,小地塊總價低,門檻低,給中小開發(fā)商創(chuàng)造了拿地的機會,他們可以與大企業(yè)一起參與土地資源的競爭?
肖磊:我覺得這種說法可能有問題。地塊劃小后,小開發(fā)商拿地可能更艱難。因為原本把目光放在大地塊的大開發(fā)商,只能把目標對準小地塊,而他們實力很強,可以用很高的價格來拿地,這樣一來,小開發(fā)商的生存空間會進一步壓縮。
沈殿連:我倒有不同看法。就像肖總剛才所說的一樣,小地塊的開發(fā)周期較短,前期房源和后期房源的價差不容易拉大,所以如果用高價拿地,并不見得會吸引大企業(yè)。因為拿地初期,大家都會對市場進行評估,如果成本抬高,那么未來的銷售價格也必須相應提高才能保證利潤。對大開發(fā)商來說,利潤過低的項目,做起來自然興趣不大,但中小開發(fā)商不一樣,他們可能更多地考慮生存問題,只要有一定的利潤空間,就會入手。我認為競爭不會像大家想像的那么激烈,大家可能會更冷靜,首先充分考慮市場承受程度,才會下手拿地。
萬小強:今后土地市場的競爭應該會更加激烈。如果真的把地塊劃小,每個地塊的競爭必然加劇。在地塊較大時,競爭對手少,大開發(fā)商更多地把目光放在大地塊,目前的小地塊,則是中小開發(fā)商更為關注。但今后如果只有小地塊,大家的積極性會被激發(fā),一些位置較好的地塊,會吸引更多企業(yè)來參與競爭,這對中小房企來說,不一定是機會。
C
缺配套成執(zhí)行瓶頸?
晨報地產(chǎn):限地令出臺后,我們也有幾個疑問。除了限制土地出讓面積外,對大家更為關心的開發(fā)周期,似乎還沒有更明確的說法?
肖磊:你提的這個問題,正是業(yè)內普遍的擔心,限地令暫時沒有配套的政策、解釋,如何執(zhí)行,目前還很難說。舉個例子,限地令規(guī)定一線城市單宗土地出讓不得超過20萬平方米即300畝,這個300畝是根據(jù)什么標準來制定的?在主城核心區(qū),能夠達到300畝規(guī)模的地塊幾乎很難見到,而在城市副中心、近郊、遠郊地區(qū),300畝的限制,會不會太少了點?以前“70/90”政策出臺后沒多久,立刻有新的補充解釋出臺,這個政策目前看來還不夠詳盡。
萬小強:對,一刀切式的規(guī)定300畝,可能有些問題。比如說,某個區(qū)域要建較大的城市綜合體項目,需要超過300畝的用地規(guī)模,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處理?地塊劃小,有可能對城市的整體規(guī)劃產(chǎn)生影響。
沈殿連:的確如此。目前這個政策就像一道數(shù)學題,給出的條件太少,我們算不出答案,當然也可以說,能夠算出無限的答案,個人感覺這個政策還不是很成熟,如果沒有具體的配套政策出臺,這個政策的作用有限。
萬小強:近一步的配套政策沒有出臺之前,這個限地令的很多東西都不大明確。這次的調控與以往相比,還是有很大的不同,以往可能只是在戶型、利率等方面做文章,但這次直接涉及根本,在土地環(huán)節(jié)做出調控。我想,初衷一方面是想控制地王的出現(xiàn)———當然效果如何還有待市場驗證———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政策,打擊囤地。
沈殿連:打擊囤地也需要有相關政策。比如現(xiàn)在,沒有明確限制開發(fā)周期,即便劃小了地塊,也不見得能打擊囤地。
肖磊:我認為,如果是想打擊囤地,不一定非要通過劃小土地面積來實現(xiàn)。在一些大的地塊,政府可以規(guī)定,每年的開發(fā)面積必須達到一定標準,否則就處以懲罰,這樣也能達到目的,并不一定只是劃成小地塊。
萬小強:所以配套政策的出臺是非常必要的。我想,政府可能是先拋出這么一個政策,試探一下市場的反應和效果,再根據(jù)情況的發(fā)展,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
。ㄖ貞c晨報記者 朱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