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取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即可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范圍。其他住房困難家庭也可先通過上述“三房”的審核標準、程序進行申請、輪候。日前,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市發(fā)改委、市財政局等十家單位聯(lián)合制定了《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將于2009年8月1日實施。
何為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
供應對象
依照《辦法》,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具體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截至6月底,本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限價房累計受理居民申請13.4萬戶,其中廉租房2.6萬戶、經適房5.6萬戶、限價房5.2萬戶;累計審核通過備案10.8萬戶,其中廉租房2萬戶、經適房4.6萬戶、限價房4.2萬戶。
按規(guī)定,符合配租條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時享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委員徐志軍介紹說。
如何申請
取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即可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范圍。其他住房困難家庭也可按“三房”標準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申請輪候。市住保辦政策計劃處處長崔少飛介紹,取得了“三房”審核資格,實際上就是具備了公共租賃房的租賃資格。
如何配租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公開配租制度,由產權單位編制配租方案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準后組織配租。其中符合廉租、經適、限價“三房”申請條件及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yōu)撫對象或屬重點工程拆遷的可優(yōu)先配租。
租賃期限
公共租賃房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要續(xù)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xù)簽租賃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后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收回住房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產權單位可與承租家庭解決租賃合同,收回住房:將承租住房轉借、轉租的;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連續(xù)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的;連續(xù)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的;獲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其他違反租賃合同行為。
監(jiān)督管理
實行嚴格的監(jiān)管制度,禁止轉租、轉借或用于非居住用途。合同解除或到期暫時不能騰退住房的,承租家庭要按照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繳納租金。有欺詐性行為的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且5年內不能申請政策性住房。
產權單位在租賃合同存續(xù)期間不按規(guī)定的租金標準收繳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補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房屋來源
按照北京市住房建設計劃,今年將收購建設50萬平方米的公共租賃住房,主要布局在大型公交樞紐等交通便利區(qū)域,以一、二居小戶型為主。
租金標準
按規(guī)定,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將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并結合承租家庭負擔能力和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確定租金。 D155
本市部分公共租賃房項目
1
北苑南區(qū)項目
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
周邊軌道交通:地鐵5號線及13號線
目前市場租金行情
典型樓盤 居室 面積 月租
蘊實園 1居 67平方米 1800元
2居 100平方米 2500元
3居 112平方米 3200元
北京青年城 1居 41平方米 1800元
2居 96平方米 2600元
3居 110平方米 3300元
區(qū)域內其他典型房源
媒體村公寓 2居 125平方米 3600元
朝來綠色家園 2居 80平方米 2400元
鑫兆麗園 2居 88平方米 2600元
2
西二旗地塊
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
周邊軌道交通:13號線
目前市場租金行情
典型樓盤 居室 面積 月租
智學苑 1居 48平方米 1900元
2居 97平方米 2800元
3居 108平方米 3500元
燕尚園 1居 無一居
2居 96平方米 3200元
3居 132平方米 4200元
區(qū)域內其他典型房源
銘科苑 2居 75平方米 2600元
安寧里南區(qū) 2居 74平方米 2300元
怡美家園 1居 68平方米 2300元
以上信息由中大恒基提供 僅供參考(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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