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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居民可以買限價房?記者昨日獲悉,在廣州市蘿崗區(qū)峰景華庭有大批限價房被城中村居民買走,而這些居民大多有自己的宅基地房,卻無法在政府的房地產(chǎn)權監(jiān)管系統(tǒng)中體現(xiàn)。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下一步要調整購房對象的限制標準。
宅基地房在審核系統(tǒng)中查不出
按照廣州市此前的限價房管理規(guī)定,購買限價房的家庭名下必須沒有房地產(chǎn)權交易登記記錄,也就是說只有首次置業(yè)的無房戶才能購買限價房。但在實際申購過程中,有大批城中村的村民也買到了限價房。
原來,城中村居民的宅基地房大多沒有在廣州房地產(chǎn)交易登記中心辦理產(chǎn)權登記,這就造成這些申購家庭在審核過程中被當做無房戶來對待。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宅基地證是在產(chǎn)權登記系統(tǒng)上查不出來的,而且很多城中村的違章建筑等沒有產(chǎn)權證,因此出現(xiàn)有的申購村民盡管“有一棟樓住”,名下卻沒有產(chǎn)權。
記者曾經(jīng)在限價房的銷售現(xiàn)場看到,不少城中村村民呼朋喚友前來“團購”。買到限價房的天河元崗村村民譚先生就告訴記者:“我們村的人在這里買了幾十套房子了!
申購者抱怨有房村民鉆空子
城中村居民購買限價房讓其他申購者認為有失公允,偏離了限價房政策的初衷。有申購者指出,限價房本是用來幫助“夾心層”市民,即沒窮到要買經(jīng)濟適用房的田地,但是也沒富到買商品房的程度。但城中村居民有宅基地房,還有房租收入,這樣的家庭買到限價房不公平。
但也有城中村居民向記者大倒苦水,家住天河區(qū)棠下的鐘先生一家七口人擠在40多平方米的城中村宅基地房中。棠下附近的駿景花園最低價都高達1萬元/平方米,鐘先生說,以他的收入無法承受如此高的房價,因此選購價格較平的限價房。
明年調整相關管理辦法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限價房政策將會根據(jù)實際情況靈活調整,他表示,目前他們正在搜集該問題的資料,將在明年對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調整,進一步完善限價房的銷售管理。
但關鍵還是城中村的產(chǎn)權登記制度,記者獲悉,目前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正在開展城中村產(chǎn)權登記工作。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要求,力爭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fā)證工作,做到權屬糾紛基本解決,農(nóng)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發(fā)證到戶。
言論
廣東省政協(xié)常委孟浩:
限價房制度不可取
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推出限價房是為了惠及買不起房的市民,不管什么原因轉租都是與政府政策相違背,都是應該制止的。
政府相關部門當務之急,還是要檢討相關政策。我認為限價房政策是不可取的,政府真正把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解決了,任務就已經(jīng)完成了,其他人想改善住房,是個人的事情。政府不要一步到位,對于買不起房的夾心層,應該有個廉租過程,先租后買,買不起就先租,政府要有長遠的階梯辦法。
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
應扣除20%房款違約金
政府應該嚴肅處理轉租限價房的行為。市民申請購買限價房是為了居住,如果拿來轉租就說明并不是急需住房,所以應該堅決取消他的房產(chǎn)證。
而且應該加大這方面的處罰力度,讓違規(guī)者付出更大的成本。因為購房者在購房的時候有過承諾,后來出租限價房已經(jīng)構成了欺詐行為,應該處罰違約金,比如扣除20%的購房款,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轉租現(xiàn)象。
對于住房政策,還是應該盡量多建廉租房,少建經(jīng)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因為后者在管理上很困難,特別是符合購買條件的人群很難識別,而廉租房管理相對容易,那些有錢有勢的人對廉租房不感興趣。 (記者王衛(wèi)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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