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否開征是最近比較火的消息與話題,因其牽涉面廣,關乎百姓最直接利益,因此是否開征的傳聞接二連三,由此引發(fā)出更多的傳聞與辟謠。
《華夏時報》5月23日報道,國家發(fā)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司長孔涇源與國家發(fā)改委產業(yè)研究所所長助理黃漢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開征房產稅消息純屬“張冠李戴”,三年之內免談房產稅。24日滬深股市收盤后,國家發(fā)改委有關部門發(fā)布澄清消息稱,發(fā)改委產業(yè)研究所有關研究人員“三年內免談房產稅”的講話不代表發(fā)改委立場,孔涇源司長也沒有就房地產問題接受該媒體采訪。
為什么會有開征房產稅的傳聞呢?因為房價實在太高了,以至于當前國家已經不得不從土地供應、信貸政策、加大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建設等各個方面來抑制房價的瘋狂上漲。稅收政策自然也就成了人們假想可能運用的工具之一。
房產稅目前也為難著政策制定者與執(zhí)行者。不說遠的,近幾年來一直在研究的物業(yè)稅,時至今日仍然面臨法律和技術等諸多障礙。而房產稅更因其關乎千千萬萬的百姓家庭,如何征收、如何執(zhí)行以及法律法規(guī)的跟進完善等,無一不是目前還無法跨越的坎。
首先,法律上需要有合法的程序與過程。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不是開不開征房產稅,因為房產稅從1986年就開征了,1986年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涉及兩塊,一塊是企業(yè),一塊是居民自住房。企業(yè)用房都要交房產稅,而非營業(yè)用房,也就是老百姓自住的房子是不交房產稅的。因此,現(xiàn)在人們關注的是百姓自住房交不交房產稅。而如果交,則意味著要修改原有的暫行條例與相關法規(guī)。
但稅是國之重器,非不得已不得輕用,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日前如此表示。
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則強調,不管稅制怎么改,不能導致納稅人整體稅負的加重,如果人民感受到稅負在加重的話,地方政府很難操作,同時會激化官民矛盾。
現(xiàn)實的情況卻是,國家財政收入十幾年來一直處于高增長時期,去年到今年以來的財政整體收入依然增長較快,最新的數(shù)據(jù)顯示,4月份,全國財政收入7925.66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2028.51億元,增長34.4%。全國1—4月累計財政收入27552.73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013.53億元,增長34.1%。值得注意的是,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25004.57億元,同比增長36.4%。
因此,在國家財政收入盈余的前提下,如果僅為抑制高房價而征收新稅或擴大征稅范圍,的確如專家們所說,應該慎之又慎。
同時,自住房房產稅的征收是否能起到降低房價的作用仍引起多數(shù)人的質疑,可能短期內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價的上漲,但更多的是抑制房市的消費需求,而新增稅在現(xiàn)實環(huán)境中極其容易被轉嫁到購房人身上。如此在中長期來看,不僅不能達到有效抑制房價的目的,相反還會在某種程度上推高房價,最后結果是國家稅收增加了,購房的和擁有住房的老百姓的稅負也增加了。
此外,對居民自住房征收房產稅還有具體細節(jié)標準的問題,多大面積、幾套房以上需要征收等問題,解決起來不僅需要時間,更需要體現(xiàn)公平公開。
當前,人們各方面的意識包括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提高,對于可能新增的稅收,將不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要體現(xiàn)“用之于民”才能真正有效地得到人民的擁護,才能“取之于民”。唐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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