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2007年,物業(yè)稅的出臺將作為房地產宏觀調控的重量級后備“武器”。對地產業(yè)人士和普通民眾而言,最關注的莫過于物業(yè)稅將對房價產生的影響。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高級評論員楊紅旭在《第一財經日報》上撰文指出,物業(yè)稅將不會對供求關系產生明顯作用。在成本降低和政策取向兩個因素的作用下,整體房價將不可避免的有所下降,具體下降多少受很多因素牽制,但30%~40%的大幅下降將很難會出現(xiàn)。
文章認為,就目前中國商品住宅價格而言,決定房價的因素大致有以下幾個:供求關系是第一因素,政策取向是第二因素,產品成本構成是第三因素,產品質量是第四因素,開發(fā)商企業(yè)及項目品牌可歸為第五因素,其他還有通貨膨脹等因素不再一一列舉。文章說,物業(yè)稅的出臺,將主要影響到產品成本,目前的房價包含了幾十種稅費,如果加上土地出讓金,則形成了很大部分的房價構成成本,而物業(yè)稅的實質在于把這些稅費均攤成70份(以住宅為例),由開發(fā)商的頭上轉移到小業(yè)主的頭上,按年收費。這樣,則產品成本將大幅降低,從而使房價下降。
同時,現(xiàn)階段的政策取向也是抑制房價,但房價最終能否降下來最終還得看供求關系。文章指出,隨著開發(fā)成本的降低,應該說是降低了房地產開發(fā)的資金門檻,有利于吸引開發(fā)商擴大經營。而需求方面,在市場競爭和政策引導條件下,隨著產品成本的明顯下降,房價也會有所下調,這會刺激部分中等收入者(尤其積蓄較少但收入并不低的年輕人)加入購房行列,雖然物業(yè)持有成本上升,其性質類似于按揭貸款對住宅消費的推動作用。另一方面,物業(yè)稅大大增加了保有成本,而且最終必然實行累進稅,越是大戶型、越是豪宅其率稅越高,這樣無疑會打擊房地產投機、投資需求,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大戶型的自住性需求。
文章最后指出,物業(yè)稅有助于增加供應,或者說至少不會影響供應,對于需求則是具有鼓勵和抑制的雙重作用。若按建設部劉志峰的說法,開始肯定是重點先對大戶型開征物業(yè)稅,而對于自住性的中小戶型(極有可能以90平方米為分界線)或者暫時免征或者象征性的少征一點。如此一來,從需求上考量,物業(yè)稅開征后的中短期內,并不會對市場需求產生明顯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