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聲稱住宅附近工地施工噪音使其煩躁失眠,以致嚴重脫發(fā),將施工單位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訴至法院索賠。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
2007年6月,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承接一家衛(wèi)生服務中心施工工程,徐先生的家就在工地旁邊。出現在法庭上的徐先生61歲,光著頭。徐先生說,工地的施工噪音吵得他心情煩躁,長期失眠,甚至嚴重脫發(fā)。為此,徐先生花去了不少醫(yī)療費用。在溝通之后,建筑公司給了他2000元補償。
徐先生認為,建筑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其自身權利,給他造成了精神損害,因此請求法院判令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為其房屋陽臺安裝隔聲窗,將噪聲降低到晝間60分貝,夜間45分貝以下,并賠償其醫(y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等6萬余元。
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在法庭上答辯稱,他們承包的建設項目取得了相關部門的許可,在屢次檢查中也沒有發(fā)現任何違規(guī)操作,屬于合法范圍內的正常施工。
建筑公司稱,施工期間,他們已經向周圍居民發(fā)放了超過上限標準3倍以上的擾民費。向徐先生支付了6次以各種名義發(fā)放的款項共計6400元,其中包括擾民費,也有公司出于人道角度支付的慰問金等。這些錢已經遠遠超過應當向徐先生支付的正常范圍內的擾民費用,而且他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其失眠乃至脫發(fā)是由于施工噪音直接導致,因此不同意徐先生的訴訟請求。
為了證明噪音的“影響”力,徐先生請了一位鄰居出庭作證。“徐先生在施工后的幾個月里原本不稀疏的頭發(fā)全都掉光了,甚至連眉毛都掉了,令我很吃驚。”鄰居陳先生作證說,施工時,他家的水杯都在晃動,他也深受其害,只不過沒有脫發(fā),而是患上高血壓。但是建筑公司認為陳先生的證言沒有證據鏈支持,不予認可。(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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