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報此前刊發(fā)的《工行農商行被指推霸王產品》文章引起市場熱議。有不少讀者反映,他們在閱讀產品說明書時發(fā)現(xiàn)很多問題,而種種現(xiàn)象都反映出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存在不規(guī)范之處。
究竟銀行理財說明書離規(guī)范還差多遠?我們將一一進行報道。
目前,幾乎所有銀行在推銷理財產品都打出了“預期收益率”的攬客招牌,而熱心讀者林女士卻發(fā)現(xiàn),許多產品的說明書對“預期收益率”的計算方法只字未提。
某股份制銀行日前發(fā)行的《貨幣市場型2010年三期(專屬)人民幣理財產品》便是如此。該產品是一款非保本浮動性收益產品。 在理財產品說明書上,在沒有明確給出預期收益率計算依據的情況下,直接標注出了“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25%”的字樣。
根據2005年銀監(jiān)會發(fā)布的《商業(yè)銀行個人理財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商業(yè)銀行與客戶簽訂合同前,應對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提供預期收益率的測算數據、測算方式和測算的主要依據。2008年,銀監(jiān)會又特別強調,對于無法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提供科學、準確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的理財產品,不得在宣傳和介紹材料中出現(xiàn)“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樣。
“既然許多銀行都規(guī)定,理財產品到期收益超出預期收益率的部分要歸銀行,那么這個預期收益率到底怎么算的,銀行就應該交代清楚,好讓投資者心里有個數!绷峙繉τ浾哒f道。
無獨有偶,某股份制銀行日前推出的一項理財計劃也是如此。該理財計劃說明書中稱,若該理財計劃實際年化收益率高于1.75%,投資者同意將超出年化理財收益率1.75%的收益委托給銀行,由銀行代表投資者通過北京環(huán)境交易所碳交易平臺購買二氧化碳排放抵償額度。該理財計劃不保證理財收益。
“按理說這個理財計劃應該把1.75%的年化收益率是如何計算的清楚地告訴給投資者,但我反復查閱了這個說明書都沒發(fā)現(xiàn)計算依據!蓖顿Y者梁女士對記者表示。
“與目前市場中的開放式公募基金相比,銀行理財產品在投資方向和投資收益計算方面顯得非常不透明。例如開放式基金每天公布凈值,定期報告公布重倉股,這些理財產品都做不到。但投資者將資金交給銀行打理,就一定會有了解投資方向和收益產生方式的需求。這塊如果銀行不能滿足,我建議投資者不要輕易購買這些產品!北本├碡斠(guī)劃師協(xié)會會長劉彥斌這樣表示。記者 孟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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