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搭車綁架車主,向其家人發(fā)“給6萬元才放人”的短信
警方調查過程中發(fā)現一具無名男尸,竟是一號犯罪嫌疑人
瀏陽人李傳根出車10余天未歸,其間家人收到“給6萬元才放人”的短信。在案件偵查階段,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廖和財,卻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了一具無名尸體,讓人意外的是,這具尸體并非李傳根,而是本案的一號犯罪嫌疑人廖和財。那么,李傳根究竟在哪里?為何警方剛剛鎖定犯罪嫌疑人廖和財,就找到其尸體?
前日,瀏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向媒體披露了一起連環(huán)殺人案背后的曲折案情,犯罪嫌疑人不僅將人質李傳根“撕票”,還兇殘地殺害了同伙。警方提醒,客運車輛在深夜載客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深夜出車后,與家人失去聯系
為了賺錢養(yǎng)家,6月23日,家住瀏陽大瑤集鎮(zhèn)的李傳根借錢買了輛比亞迪汽車,跑城區(qū)至大瑤的客運,正式牌照還沒下來。今年8月3日零時58分,李傳根的妻子何紅梅接到丈夫的電話,說要送客去醴陵市浦口鎮(zhèn)。
3日1時40分,當何紅梅再打丈夫電話時,卻無法接通,何紅梅有了不祥的預感。在焦慮中熬過了白天后,依然沒有李傳根的消息,家人隨后報了警。當晚,當地派出所展開調查。8月3日晚11時37分,何紅梅的手機接到李傳根的手機號碼發(fā)過來的短信,說他開車撞人了,在萍鄉(xiāng)被人控制,“傷方要我賠6萬塊才放人!2分鐘后,對方又發(fā)來一條短信:“明天中午準備好錢!
8月5日上午,親屬們按要求籌集了6萬元錢。當晚9時,對方提出要何紅梅租車到醴陵市南橋鎮(zhèn),并限定1人赴約。隨后對方多次變換交易地點,“他們可能察覺有公安跟著我,說取消交易,再等通知。”此后,對方又要求向一個戶主為“彭偉”的銀行賬號匯款,并且拒絕何紅梅與其丈夫通電話的要求。正當家屬準備匯款時,對方徹底失去了聯系。
剛鎖定犯罪嫌疑人,卻發(fā)現其尸體
案發(fā)后,家人在大瑤集鎮(zhèn)找到了一名目擊者。據他描述,當時李傳根的車停在大瑤賓館附近,一個身高1.7米,中等身材的平頭男子上了他的車,車開出四五十米后,又有一名男子上了車。
與此同時,警方圍繞李傳根的最后一個電話,及其社會關系展開調查,并通過技術手段查找了持“彭偉”賬戶的本人。彭某稱,朋友廖和財(23歲,醴陵市白兔潭鎮(zhèn)水口村人)說,要借他的銀行賬戶轉一筆錢。
通過醴陵警方協助,民警找到了廖和財的父親和女友,對方表示,廖和財最近一直無所事事,從去年至今,廖和財賭博輸掉20多萬元。
8月7日上午,瀏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潘三偉與辦案民警去醴陵準備再次調查時,接到江西省上栗縣警方的消息,當地發(fā)現了一具無名尸體。瀏陽警方立即安排李傳根的戰(zhàn)友前去認尸。但到了殯儀館后,發(fā)現死者并不是李傳根。更令人意外的是,經法醫(yī)判斷,死者竟是犯罪嫌疑人廖和財。
同伙暴露后,他狠下殺手
作為案件的一號犯罪嫌疑人,廖和財竟然被殺害,那李傳根呢?經過偵查,8月10日,警方抓到了二號犯罪嫌疑人李云根(25歲,與廖和財同村)。警方分成3組,對李云根進行審訊。通過三次審訊,李云根最終承認,他和廖和財將李傳根綁架到浦口鎮(zhèn)準備搶劫時,遇到李傳根反抗,兩人遂將李傳根殺害,將尸體埋在上栗縣一偏僻山里。8月6日,又將同伙廖和財殺害,拋尸上栗。
據警方介紹,李云根之所以要殺害廖和財,是因為從頭至尾一直是廖和財在與李傳根家屬聯系,而他則躲在幕后出主意。在廖和財暴露后,他想把廖和財殺了,自己就能瞞天過海,繼續(xù)隱蔽下去。但最終李云根還是被警方擒獲。警方提醒,車輛在沒有取得營運執(zhí)照前,切勿上路;客運車輛在深夜載客時,要特別注意安全。(龍源 羅時茂 張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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