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二日,香港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定,證監(jiān)會上訴得直,否決電盈私有化。 中新社發(fā) 鄧慶樂 攝
中新網(wǎng)4月23日電 據(jù)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最大的固網(wǎng)通訊服務商電訊盈科的主席李澤楷23日發(fā)表聲明,表示電訊盈科私有化建議已告失效,并宣布董事會決定向股東派發(fā)每股港幣1.3元的特別股息,以代替2008年的末期股息。另外,電訊盈科的股份同日已經(jīng)復牌。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三名法官22日一致裁定,推翻高等法院批準以協(xié)議安排將電訊盈科私有化的裁決。李澤楷在聲明中對上訴法庭裁決表示失望。他說:“我們目前正等待上訴法庭的判決書,并會在研究法庭的裁決理由后才作進一步評論!
李澤楷說,私有化方案提出后,市場上有不少爭論,“有關爭論及其后訴訟為公司引起了額外及不必要的損耗,也不利社會的和諧氣氛”。因此,“從商業(yè)角度及公司的利益考慮,聯(lián)合要約方?jīng)Q定不延長最后截止日期,私有化建議也告失效!
李澤楷說,“我們是真心希望”借私有化為小股東提供一個較市價更好的套現(xiàn)機會。他又表示,依然相信2月4日電訊盈科舉行法院會議和特別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私有化建議的投票結果對所有相關方而言“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李澤楷在聲明中宣布,電訊盈科董事會已就上訴法庭的裁決作出考慮,并決定向股東派發(fā)每股1.3港元特別股息。董事會預期公司將根據(jù)未來的盈利能力,恢復派發(fā)中期及末期股息。
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財經(jīng)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均就電訊盈科一案對媒體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曾俊華23日表示,有關單位會研究法庭判詞后,再決定是否修改公司條例,以監(jiān)管拆票活動。
《明報》23日發(fā)表社論說,此次判決并無贏家,就算鏡頭前喜上眉梢的電盈小股東,也只是慘勝,因為電盈經(jīng)過這些折騰,復牌后股價表現(xiàn),幾可預估難以樂觀。但香港整體在這件事上迄今成為最大贏家,因為案件充分顯示了香港法治、資訊流通、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優(yōu)越,只要能夠珍惜和鞏固,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就會可大可久。
《文匯報》社評認為,此次判決也對其他上市公司有警示作用,令到公司在將來私有化時務必兼顧小股東利益。同時,事件也暴露香港的監(jiān)管制度存在灰色地帶,有關單位應全面檢討現(xiàn)時監(jiān)管法例,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fā)生。(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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