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已故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chǎn)案,6月30日踏入第31天聆訊!澳兄鹘恰标愓衤敵姓J為取悅龔如心,刻意安排女兒與龔如心同月同日出世。陳振聰再次“剖白”心聲,指“愛上一個大自己23年的人是無罪的”,否認對龔如心唯一興趣是“錢”。
對于華懋陣營律師指他是龔如心的“玩偶”,陳振聰駁斥對方是在侮辱龔如心。陳振聰續(xù)稱,向妻子譚妙清展示“06年遺囑”時,妻子看了看,不屑地“哼”一聲便離開。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6月30日引述陳振聰?shù)墓┰~,指陳振聰刻意安排妻子譚妙清在龔如心的生日(9月29日)產(chǎn)下女兒,即他的女兒跟龔如心同月同日生。陳振聰承認,這樣做是為了令龔如心開心,當年沒有跟妻子說出“真相”,只跟她說喜歡那日子,“太太很無奈答應了!
駱應淦質(zhì)疑陳振聰,指他跟龔如心相差23歲,做盡所有事情只為取悅龔如心。陳振聰立即反駁,說“愛上一個大自己23年的人是無罪的,年齡不是相愛的界限!瘪槕谱穯栮愓衤斈鞘欠裾嫘恼f話,抑或從文藝小說抄襲,并指龔如心足可以當陳的母親,他只是對龔如心的金錢感到有興趣。陳回應是出自真心,“金錢及年齡不能跟感情扯上關(guān)系!
陳振聰續(xù)稱,從來沒有要求龔如心給他錢,“一次都沒有”,并稱每次都是龔如心給他金錢。駱應淦隨即指陳振聰是龔如心的“玩偶”。陳振聰起初回應:“你現(xiàn)在不是侮辱我,是侮辱Nina。”法官林文瀚要求陳回答問題,他便高呼:“不是!不是!”
陳振聰憶述,2006年10月16日從龔如心手上接到龔的“06年遺囑”后,一直沒有向其它人談及此事,過了2天,他才向妻子展示該份“06年遺囑”。“當日大約晚上9時35至40分,我在睡房拉妻子出來,硬要她看遺囑內(nèi)容,我當時更向她說:‘你看下有個老板給全部錢我,這次麻煩啦!’”他表示,妻子當時只是看了一看,然后不屑地“哼”了一聲就離開。
陳續(xù)稱,自己認為“麻煩”的原因,是擔心自己與龔如心的關(guān)系一旦曝光,妻子就會陷入痛苦,自己也幾經(jīng)輾轉(zhuǎn)反側(cè),才決定讓妻子看遺囑內(nèi)容。他強調(diào),他是“龔如心最愛的人”,覺得自己跟她是一對,“雖然彼此沒有任何法定的身份,但如心一直稱呼我為老公,所以她立下‘06年遺囑’,將所有財產(chǎn)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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