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0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古物咨詢委員會昨日經(jīng)過長達四個多小時的公眾聽證會和開門會議后,經(jīng)過二十八位委員投票,響應了多月來市民的聲音,決議將“皇后碼頭”評級為一級歷史建筑,將其定義為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必須盡可能予以保存的建筑物。然而,香港特區(qū)政府向立法會申請五千萬元拆卸及保存皇后碼頭,卻在眾多議員的壓力下,決定暫時撤回撥款申請文件。
古物咨詢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公眾聽證會,為公眾提供了一個討論和發(fā)表對“皇后碼頭”意見的平臺,會上多名來自不同組織團體,或是以個人身份發(fā)表對皇后碼頭去留的意見,大部分市民都表示,碼頭必須被定為一級歷史建筑,甚至更有市民提出將其定為“法定古跡”,進一步阻止政府有關部門對其進行拆卸工程。
十二票支持列一級
會議經(jīng)過歷時兩個多小時后,由委員會主席何承天解釋投票評級的方法后,終以十二名委員投票支持列為一級文物;十名委員支持列為二級;三名委員支持列為三級,最后通過決議,將皇后碼頭評級為“一級歷史建筑”。
根據(jù)香港《古物及古跡條例》,一級歷史建筑是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必須盡可能予以保存的建筑物。然而何承天表示,皇后碼頭被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筑,但其評級并無約束力,因此皇后碼頭將并未確定不會被拆卸。但他說,根據(jù)定義,最好的決議方案是原址保存皇后碼頭,同時不經(jīng)任何改建,但若然無法做到,政府就必須詳細向市民交代原由。
無意列為法定古跡
香港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梁悅賢表示,將皇后碼頭清拆后再重置,與一級歷史建筑評級并無矛盾,同時政府暫無計劃將皇后碼頭宣布為法定古跡。她說,是否將皇后碼頭定為法定古跡,是需要由古物咨詢委員會提出再討論,仍需時了解及討論。
根據(jù)香港《古物及古跡條例》,經(jīng)過古物事務監(jiān)督,亦即民政事務局局長與古物咨詢委員會商討,并經(jīng)行政長官批準和刊登憲報后,可宣布個別文物為“法定古跡”,立即受到相關的法例保護,具爭論性的方案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成員商討后才批準。
恰巧昨日早上特區(qū)政府向立法會申請的五千萬元拆卸及保存皇后碼頭款項,在眾多議員的壓力下,決定暫時撤回撥款申請文件。同時房屋及規(guī)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表示,雖然皇后碼頭被列為一級文物,但與政府最后的決定并沒有關系,最后令皇后碼頭最終是否會被拆卸再成為第三代碼頭,或項目是否會被整體擱置,及至昨日仍未有最后定案。(梁愚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