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6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初級法院25日傳召廉政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李棟梁。經分析歐文龍、陳明瑛、歐榮光、歐文富、歐陳華彩的赴港出入境記錄,結合歐文龍私人筆錄證據(jù)等,有證據(jù)顯示歐文龍家人涉嫌在香港或英國開設空殼公司及戶口,協(xié)助歐文龍清洗巨額賄款。
兩月更新財產紀錄
由于歐文龍案錯綜復雜,初級法院合議庭準許廉署人員以計算機顯示與歐案有關的證據(jù)照片及解說。
擔任統(tǒng)籌工作的李棟梁作供表示,廉署搜查歐文龍的司長辦公室和官邸,在夾萬、柜內搜出以綠色牛油紙包成整齊磚狀的未開封多種貨幣現(xiàn)金,連同在澳門中國銀行保險箱,以及香港廉署在其母親范小云在香港中國銀行保險箱內搜出的現(xiàn)金,折合總值共約1.3億多港元。另在官邸搜出總值800多萬元的參茸海味、名貴洋酒、雪茄、珠寶首飾及名表。
同時,廉署發(fā)現(xiàn)11本由2000年至2006年的歐文龍私人記事簿,在司長辦公室也發(fā)現(xiàn)7本歐文龍于2001年至2006年的行事日歷。
根據(jù)資料的分析和對照,廉署發(fā)現(xiàn),歐文龍每兩個月更新其財產紀錄一次,最后一次是在2006年10月,即被捕前兩個月。單是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間,歐文龍背后操控的兩家英屬處女島公司及父親戶口,資產高達3.24多億元(以港元為單位)。
歐文龍的受賄項目主要分為公共工程和私人工程兩方面。在公共工程上,歐文龍主要是在免公開招標下直接批給向其提供賄款的公司。或在公開招標后,指示其下屬更改評分,使行賄的公司得以中標。在私人工程方面,廉署在歐的辦公室內搜出多張寫有要求協(xié)助星際收則、將地段改變用途等文件,但該等文件為有要求而無理據(jù)的非正式公務文件。
與家人前后腳赴港
在歐文龍的記事簿內記下其承諾判給的工程后會獲得金錢利益的記錄,已收錢的工程會在旁邊打“剔”,牽涉的人或公司有何明輝、中鐵及澳門清潔專營公司等。根據(jù)筆墨顏色顯示,寫下工程數(shù)據(jù)和“剔”號是在不同時段記錄的。自2001年至2006年,歐文龍不時在非辦公時間及地點與殷飛歷、何明輝及陳東生見面。
在歐文龍收受賄款多年間,他經常與家人陳明瑛、歐榮光、歐文富、歐陳華彩“前后腳”離澳赴港,在家人或李社長、林偉協(xié)助下開設了五家英屬處女島空殼公司及開戶,全部授權予歐文龍或妻子陳明瑛打理。
調查發(fā)現(xiàn),歐文龍夫婦涉嫌以一家公司操控其他四家。何明輝、陳東生及殷飛歷,會以迂回方式將巨額賄款存入歐文龍獲授權的離岸公司或其父的銀行賬戶內,數(shù)額與歐私人記事簿內記帳數(shù)目及出入境記錄相脗合。
至于早前因公干缺席的證人劉朝盛25日終現(xiàn)身,由于他為另宗有關聯(lián)案件的嫌犯,故在庭上行使法律的權利,拒絕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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