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婦女刊登廣告招聘女子去加拿大賣淫被判刑
2008年12月23日 16:0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23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警方發(fā)現(xiàn)報章有不拘年齡學歷,能在短時間內(nèi)賺取10萬元快錢的招聘廣告,于是派出女警“放蛇”(臥底)面試,卒搗破一個跨國賣淫集團。
一名疑是跨國賣淫集團中介人的女子承認當淫媒,介紹香港女子到加拿大當“鳳姐”(即妓女)賣淫,22日在區(qū)域法院被判入獄1年。
被告梁幼萍(45歲),案情指她去年5月在報紙刊登廣告,提及在加拿大賺快錢,并留下電話。警方其后派女警應征,被告介紹對方去加拿大做“一樓一鳳”,并收取每人4000元介紹費。警方趁女警交介紹費時拘捕被告。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行為影響加拿大治安,也破壞香港聲譽,令香港成為妓女出口地,但考慮被告認罪,故予以減刑。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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