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1日電 據(jù)香港特區(qū)政府網(wǎng)站消息,香港公務員事務局重申,公務員職位是通過具競爭性的招聘過程,從符合資格的應征者中,量才挑選最合適的人來填補空缺。
該局指出,已有既定規(guī)則和指引規(guī)管招聘工作,確保通過公平和公正的程序招聘公務員。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擔當監(jiān)察和咨詢的角色。
公務員事務局11日向香港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gòu)員工事務委員會表示,招聘和晉升公務員的指導原則,是通過公開、公平和具競爭性的程序,遴選合資格和合適的人員。公務員職系基本職級或單一職級職系的空缺,一般都是通過公開招聘或內(nèi)部招聘其它職系人員來填補。
須備基本職系學歷
在特殊情況下,單一職級職系,其中少數(shù)屬首長級職位的空缺,可能通過從其它職系調(diào)派在職人員來填補。公務員職系晉升職級的職位空缺,包括首長級的職位空缺,通常是擢升同一職系或同一職系屬系低一職級的人員來填補。
至于晉升至部門首長職級,并無規(guī)定有關人員必須具備較職系基本職級所需的更高學歷。因此,如某人員所屬職系的基本職級的入職條件不需要大學學位,則該人員仍可晉升至職系最高的職級,包括部門首長職級。
招聘形式公開公平
如果在某公務員職系低一職級人員中,未能覓得合適人選填補晉升職級的空缺,則可視乎個別情況及運作需要,由該職系低一職級人員為方便行政而署任的方式,臨時填補晉升職級的空缺,或從其它職系調(diào)派人員充任一段時間,或通過內(nèi)部或公開招聘填補。
招聘工作是以公開和公平的形式進行,并由招聘委員會評審應征者,以及建議合適人選,并排列優(yōu)次。
有關單位建議填補晉升職級的職位空缺的方式,以及厘訂和其后修訂入職條件,均須事先征詢公務員敘用委員會的意見。有關甄選準則的資料和甄選結(jié)果,也須提交公務員敘用委員會審議。
委員會主席和委員可以觀察員身份,列席招聘委員會。招聘工作完成后,有關單位必向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提交有關招聘委員會的建議,在征詢其意見后才可發(fā)出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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