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俄羅斯《真理報》9月28日報道,伊朗議會國家安全和對外政策委員會主席布魯杰迪9月27日警告稱,如果莫斯科拒不履行S-300防空導彈系統(tǒng)供應合同義務,伊朗將向國際法院起訴俄羅斯。
2007年底俄伊簽署5個營的S-300PMU1防空導彈系統(tǒng)供應合同,交易金額約8億美元。但是俄方現(xiàn)在承認,在2010年6月9日聯(lián)合國安理會對伊朗實施新的制裁之后,俄方不可能履行該合同義務。在此情況下,根據(jù)現(xiàn)行慣例,過錯方應當支付交易金額10%的賠償金,俄方最多可能損失8000萬美元。
顯然賠償數(shù)額并不大,況且俄方是否愿意賠付還是個問題,俄外長拉夫羅夫9月27日曾表示,S-300合同在聯(lián)合國安理會6月份制裁決議范圍之內,屬于不可抗力因素,俄方不應承擔責任。
俄軍事專家科諾瓦洛夫指出,撕毀合同后,俄羅斯可能會喪失極其重要的伊朗市場,競爭對手可能乘虛而入,向伊朗供應多數(shù)國家認為不在聯(lián)合國禁售之列的防御性武器裝備,俄方可能因此遭受巨大損失。另外,即使是按照俄官方指出的8000萬美元的賠償金額,占合同金額的10%,也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俄伊雙方在撕毀合同的責任方面分歧較大,俄方聲稱之所以拒絕交付S-300導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伊朗領導人就此話題多次發(fā)表挑釁性聲明造成的,不排除德黑蘭此舉可能是為了蓄意挑起俄羅斯和其他國家,特別是西方大國之間的爭吵和沖突。伊朗則指責俄方拒絕履行合同的過錯完全在于自身,破壞了伊朗對俄羅斯的信任。伊朗防長瓦希迪聲稱,俄方的類似決定說明莫斯科沒有能力獨立自主地解決一個簡單問題,這對俄羅斯來說是極大的恥辱,俄方用自己的行動表明他們不值得信任。但是這對伊朗來說并不是什么悲劇,許多伊朗專家并不贊賞S-300系統(tǒng),而且伊朗也有能力自行研制類似導彈系統(tǒng)。(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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