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布拉格5月18日電 英國諾丁漢一名男子因為在兒子14歲生日時贈送一份“桃色的帶冒險性的禮物”而被帶上法庭被告席。他被判處10個月監(jiān)禁,緩期執(zhí)行。
“您的義務(wù)是照管孩子讓他的行為合乎道德,而不是引導(dǎo)他去接觸性行為!眴碳{森.蒂爾法官5月15日宣判時對被告說。
這名42歲的男子去年7月駕車帶著他兒子去當(dāng)?shù)丶t燈區(qū),讓兒子去同他事先選好的一名女子見面。
不料這時“妓女”現(xiàn)出原形,她是一名女警察。(黃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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