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前首富霍多爾科夫斯基可能因新指控加刑22年半
2008年01月16日 03:0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月16日電 據(jù)俄新網(wǎng)報道,因第一項刑事案件獲刑8年的俄羅斯尤科斯公司前總裁米哈伊爾·霍多爾科夫斯基可能還會因第二項指控案被判22年半徒刑,這是他的律師尤里·施密特向記者透露的消息。
施密特說,根據(jù)俄聯(lián)邦刑法典的三項條款,霍多爾科夫斯基和梅納捷普國際金融集團前總裁普拉東·列別杰夫被指控有罪,其中兩條分別規(guī)定處以15年以下徒刑,另一項規(guī)定的刑期是10年以下。
他稱,“俄羅斯法律可部分合并刑期,因此,如果他們被指控的所有罪名成立,其總刑期將是15年加7年半”。
據(jù)施密特介紹,霍多爾科夫斯基和別列杰夫被指控犯有俄羅斯刑法典160條(侵吞他人和盜用錢款罪)、174條(洗黑錢罪)和174.1條(洗違法所得錢款罪)提出的罪名。
他同時指出,二人的律師不知道對自己的被辯護人進行第二項刑事訴訟程序的時間和地點。
施密特說,“說實話,我不知道審理案件什么時候和在哪里進行”。
他稱,按照俄羅斯的法律,刑事案件應(yīng)在犯案的當?shù)貙徖,因此案件的訴訟程序應(yīng)在莫斯科的地區(qū)法院進行。施密特認為,案件將于1月底交由法院審理。
施密特表示,“但是我們近兩周不知道法庭調(diào)查會有什么計劃,我不會因任何事態(tài)的轉(zhuǎn)變而感到奇怪,并準備了各種方案!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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