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記重拳直擊公眾面門。
日前,《經(jīng)濟觀察報》援引“了解情況的法律學者和律師”的說法稱,“新‘拆遷條例’或已胎死腹中”。
去年年底,北京大學法學院5位教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發(fā)出建議書,指現(xiàn)行拆遷條例與《憲法》、《物權(quán)法》原則相抵觸,提請對其審查并修改。此后,全國人大和國務(wù)院法制辦密集釋放出良性信號,似乎預(yù)示著,廢止拆遷條例已不成問題!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公布后,盡管意見分歧不小,但總的社會情緒是,靜待新規(guī)出臺。輿論期待之盛,一時無兩。
接下來是一個平緩期,表達雖然少了,但并不意味著期待減弱;良性信號雖不再有,但畢竟也無相悖消息。用老百姓的話說,總還盼著什么,總還有個念想。
然而最新報道一出,就算沒有徹底掐斷這分念想,也基本揭示了其風中殘燭的處境。顯然,這一局面造成的公共性傷害,與業(yè)已形成的對變革的期望值成正比。
實際上,相悖的消息不是沒有,但并未被媒體傳播及公眾知曉。回望起來,新條例征求意見結(jié)束后,未公布主要結(jié)果,當時北京有被拆遷人要求查閱意見匯總情況,也未得到回復(fù)。參與建言的北大教授沈巋在3月份的全國兩會上,很少聽到代表委員討論拆遷條例的修改,卻明顯感受到地方政府游說的力量,這讓他“當時就覺得‘風向’變了”。
如今可為半年多來的進程下一判斷:在諸多良性信號的引導(dǎo)下,社會輿論和公眾情緒按照“應(yīng)然”邏輯延展,卻忽視了“實然”邏輯下良性制度安排出臺的難度。
許多時候,尤其是政治博弈中,應(yīng)然與實然是相異甚至相反的。當那些對良法和良治的追求被看得見、看不見的手揉成水中月鏡中花時,當公眾期待淪為幻影時,負面的、傷害性的因素便得以滋長。
應(yīng)然與實然也可以是相一致、相契合的。對良法和良治的追求得以落實,公眾期待轉(zhuǎn)化為可觸及的愿景,則意味著正面、建設(shè)性因素的生長。
例證不遠,孫志剛案。決策層的政治考量與社會輿論及公眾情緒達成契合,舊的收容遣送辦法被果斷廢止,公布施行新的救助管理辦法。
不會有人天真到以為這一重大變革沒有阻力,但最終結(jié)果所形成的公共性受益,也與阻力成正比。新規(guī)彰顯了開明的政治形象,更開拓和保障了城市公民生活的新局。
如此,有什么理由不讓新“拆遷條例”這個胎兒活下來、生下來、健康成長呢?
拆遷亂象已積累了太多的社會戾氣,如何化解,考驗智慧。若能借這番聚集起的社會情緒,一舉催生新“拆遷條例”,則不僅有助于化解戾氣,亦能形成破解單一土地財政、轉(zhuǎn)變發(fā)展方式、提升執(zhí)政能力的契機。尤為重要的是,這意味著執(zhí)政的一種道德承諾。
公眾所期待的,不僅是公平公正的拆遷新局面,也是自己的呼吁和訴求能夠被落實為制度安排的愿景。冷落這種具有社會普遍性的期待,即便一時能擺脫利益集團的壓力,卻是以傷害長遠的社會進程為代價的。
其實換一個角度,密集的社會輿論和飽滿的公眾情緒,不僅是推動決策層出臺良性制度安排的動力,其本身就構(gòu)成突破阻力的要素。改革開放之初上下一心的欣欣向榮局面,便是明證。拆遷之局,破舊立新,當然是一場重大的改革。機不可失,希望這種要素得到善待和善用。
一記重拳,踉蹌兩步。不倒下,還有機會。徐百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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