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個老故事,講的是吃飯和挨餓的事。《晉書·惠帝紀》里記載,晉惠帝時期,“及天下荒亂,百姓餓死,帝曰:‘何不食肉糜?’”。西方也有這么荒唐的一個典故。法國的末代皇后瑪麗·安托瓦內特曾經被大臣告知百姓窮得沒有面包吃;屎蟠鹪唬骸叭嗣駴]有面包,那就改吃蛋糕吧。”
這兩位主人公,這里也沒必要做什么階級分析了。話說得糙點,基本上都屬于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類型。仔細想來,肉粥和蛋糕,肯定是解決了溫飽問題之后的一種追求。如果基本的生存條件都不具備,人們基本不會有其他的念想。如果今天有人想告訴一群沒吃沒喝沒保障的人做肉粥和烤蛋糕的方法,估計只能得到兩種結果:要么被抽,要么被問:您能先給我碗白粥嗎?
彎彎繞了這么老遠,其實就是針對一條新聞:國家安監(jiān)總局25日在官方網站全文公布《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yè)領導下井帶班暫行規(guī)定》,公開征求意見。規(guī)定指出,礦山企業(yè)井下作業(yè)人員有權在無礦領導下井帶班時,在重新匯報之后可以拒絕下井,有拒絕下井的權利,帶班領導無故提前升井的,礦工也有提前升井的升井權。
誰都知道,現在礦工們的工作,是危險系數極大的工作。有領導帶班下井自然好,安全系數肯定加大了。但是,如果領導真的不下井,有幾位礦工知道如何“重新匯報”?有幾位礦工敢不下井?咱們就這么說吧,李鐵梅要是家里有吃有喝有產業(yè),她會不會小小年紀就“提籃小賣拾煤渣”?那不都是生活給逼的嗎!當然鐵梅的年代早已逝去,她的工作性質和新時代的礦工也不可同日而語。但如果礦工們真有寧可失去工作也不下井和領導死磕到底的底氣,為什么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沒有生命保障的小煤窯掙命去?礦山領導和礦工們誰更有話語權、誰承受著更沉重的生存壓力,在礦難并未發(fā)生的前提之下,究竟有沒有可比性?在這樣的現實之下,賦予礦工拒絕下井的權利,跟教給沒飯吃的人做肉粥和烤蛋糕的方法,區(qū)別大嗎?
領導下井不下井,說來說去,還是領導的事。想讓領導們下井,還是得從領導們身上下手,讓他們不下井都不行,不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就沒錢掙沒官當。單憑一紙規(guī)定,還真支撐不起礦工們的腰桿兒,雖說咱們工人有力量,那也得是有底氣讓地球也抖三抖的時候。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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