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十一月二十九日電 據天津電視臺報道,中共中央紀委近日嚴肅查處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經查,李寶金在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天津市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影響,為數(shù)家企業(yè)牟取利益,索取錢款數(shù)百萬元人民幣;挪用巨額公款給他人使用,濫用職權,向外單位人員支出賬外公款數(shù)百萬元;違反財經紀律,私設賬外賬,涉及金額巨大。此外,李寶金還犯有生活腐化錯誤。
中央紀委常委會認為,李寶金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挪用公款及濫用職權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中央批準,李寶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李寶金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