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12月4日電(記者 嚴格)前安徽省衛(wèi)生廳副廳長尚軍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chǎn)來歷不明被提起公訴,這位六年間從副科級升至副廳級的女貪官發(fā)表了她的懺悔錄,認為自己落馬最根本的原因是“放松了對世界觀的改造,放松了廉潔自律這根弦,放松了自我約束,法制觀念淡薄!”
如出一轍的懺悔錄
前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畢玉璽的懺悔錄:長期不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黨紀國法淡薄。
前湖北省黃石市市委書記陳家杰的懺悔錄:雖然曾任政法委書記,但從未認真學習過法律,是一個十足的法盲。
前黑龍江牡丹江市陽明區(qū)法院執(zhí)行庭庭長王啟善的懺悔錄最搞笑:我雖為法官,卻是一個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
縱覽貪官落馬后,似乎有幾個共性:一是大多要寫懺悔錄,二是版本雷同,都習慣性說大話、說套話、說慌話,懺悔錄猶如在臺上時的工作報告,即使死到臨頭依然本色不改。
為什么要寫懺悔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對自己造的孽懺悔。但也不排除部分貪官利用懺悔錄為自己開脫。
這種謊話連鬼都不會相信。
自古以來,即使一介村夫,也都知道殺人償命的道理,更何況是廳長、局長、庭長和書記,他們比老百姓更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合不合法,他們比老百姓更清楚收了黑錢是不是犯罪,他們甚至清楚到十萬是什么概念、二十萬又是什么概念。
貪官總說自己是法盲,也許連他(她)自己都不相信。說是法盲,倒不如說是錢迷、權迷、色迷,貪官因為錢、權、色蒙住了眼睛,而置黨紀國法于不顧!
腐敗問題也許并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就能說得清楚,它牽涉到個人品質(zhì)、社會風氣、監(jiān)督機制等多方面因素,記者曾請教過一位學者:“明明知道下場會很慘,貪官為何還是敢伸手?”學者答,僥幸心理,貪官往往覺得自己的運氣不會那么差,伸手就必會捉。
學者也是一家之言,但從這些懺悔錄可以看出,貪官習慣性說大話、說套話、說謊話,這也是他們走向毀滅的一個因素,死到臨頭還在說大話、說套話、說謊話,怎么指望他們在臺上時還能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