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5日電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遼寧省沈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近日通過決定,將每年的9月1日定為“沈陽慈善日”。
為推動沈陽市慈善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年初,馮有為等十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確立“沈陽慈善日”的建議。馮代表介紹說,以立法的形式確定“沈陽慈善日”,每年集中開展一次大規(guī)模、系列慈善活動,讓全體公民置身于互助、友愛、和諧的氛圍中,從而形成助人為樂、助人為榮的社會風尚。
鑒于沈陽市慈善總會已經連續(xù)幾年在9月1日開展“沈陽慈善日”活動,在市民中產生了積極影響,基本得到認可,沈陽市政府采納了代表的建議,研究決定每年9月1日為“沈陽慈善日”并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