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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一線檢察官提示非法集資非法傳銷四大陷阱(2)
2007年02月12日 10:17 來源:法制日報

  五大社會危害

  騙取公眾資金

  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的目的是騙取公眾的個人資財,非法集資公司表面上雖為實體,但多數與其他企業(yè)并沒有交易結算關系,即使有部分資金用作投資,但根本不會產生他們承諾的收益,其本質就是靠不斷的集資運作和后來的參與傳銷者來維持。

  非法集資必然“崩盤”

  非法集資的運作手段是用后期吸收的資金兌現前期資金本息,因此必然導致資金鏈斷裂,最終融資活動全面崩盤,非法集資者卷款而逃,造成市場秩序的混亂和社會的不安定。

  弱勢人群雪上加霜

  非法集資和非法傳銷的受害者往往是生活困難的弱勢群體,他們渴望致富但又苦于沒有渠道,極易受到誘惑和欺騙,成為金字塔網絡底層的主要成員。當他們以參賭心態(tài)進行“投資”時,很多人動用了工齡買斷款、買房款、孩子的教育費用。

  后果引發(fā)“瘟疫效應”

  由于參與非法集資和非法傳銷的群眾法律意識淡薄,一旦案發(fā)造成損失,受害者往往強調因為非法集資者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外衣而要求政府賠償,從而釀成群體事件。同時,受害者在要求還款過程中還容易引發(fā)非法拘禁、傷害等刑事案件。

  政府公信力降低

  參與非法集資和非法傳銷的群眾事后反映最強烈的是對政府的問責:

  為什么非法集資、非法傳銷天長日久才被有關部門發(fā)現?

  為什么會有政府官員參加非法集資公司的慶典?

  為什么政府收取非法集資公司的稅款?

  為什么主流媒體曾對非法集資公司有過正面宣傳報道?

  為什么工商管理部門發(fā)完執(zhí)照就不監(jiān)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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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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