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xié)會上,韓方明委員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有關部門盡快制定《自然人姓名條例》,或者在制定中的《民法典》姓名權部分直接規(guī)定相關規(guī)則,規(guī)范自然人姓名的確定、更改以及使用行為,為“起名”立個法。
8700個“劉宏偉”引發(fā)混亂
中國人多,重名重姓在所難免,光是廣州市就有1147人叫“陳志強”,而全國叫“劉宏偉”的更多達8700人!
重名重姓引發(fā)的混亂已經波及到了我國的戶籍管理、郵電通訊、銀行儲蓄、醫(yī)療保險等各行各業(yè)。既然這樣,家長給孩子起個不“俗”的名字不就成了?“胡亂起名的現象更應該制止,”韓委員說,“人名里面使用生僻字、不規(guī)范字、甚至自造漢字的危害比重名還大。”
起名之前應查詢
韓方明委員建議,我國應建立一個“姓名查詢機制”:“戶籍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完整的戶籍檔案資料庫,父母給孩子起名前,應該先到戶籍部門檢索,盡量避免重名造成孩子將來生活上的不便。”韓委員還建議通過制定相關法規(guī),禁止使用有侮辱或詆毀國家、政府及他人含義的姓名,“這也是保證社會和諧的一種手段吧!
姓名要用規(guī)范字不規(guī)范的姓名會給戶籍管理、人事、銀行、保險、交通等計算機終端處理帶來很多問題,“公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姓名,但是在正式的姓名登記中,還應當考慮到社會生活的方便,考慮到公共管理的需求,F在有些家長給孩子起四五個字的名字、帶字母的名字,甚至帶符號的名字,這太讓人頭疼了!
韓委員在提案中建議,姓名登記機關應有權拒絕將生僻字、非漢語符號和數字登記為姓名,“人名是日常生活中使用最頻繁的字,應當納入相對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的軌道!(記者趙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