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鄭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案,決定免去:
姚待獻的鄭州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黃保衛(wèi)為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免去:
陳少敏的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常務副主任職務。
任命:
陳少敏、常宗賢為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滕飛、蔡振國為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
王勝利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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