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蘭州九月二十六日電 (賈莉麗 王進穎)記者今日從甘肅省有關部門獲悉,該省酒泉市肅州區(qū)人民法院法官和法警共九人,日前因涉嫌濫用職權,親自或間接指使法庭工作人員編造事實、制作虛假民事裁定書等手段幫助一些車主偷逃養(yǎng)路費被調查處理。
據了解,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以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原法官殷鋒、萬召賢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據悉,現年四十七歲的殷鋒,案發(fā)前擔任肅州區(qū)人民法院總寨法庭庭長。法院審理查明,二00四年至二00六年間,殷鋒濫用職權,先后五次指使法庭工作人員編造事實、制作虛假民事裁定書,幫助車主免繳養(yǎng)路費,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萬元人民幣。
此外,原肅州區(qū)人民法院法官萬召賢,在二00三年至二00五年間,曾先后五次使用蓋有肅州區(qū)人民法院印章的空白裁定書,根據車主提供的車牌號碼、停報時間等信息,擅自制作民事裁定書,從而使車主在交通征稽部門辦理車輛報停手續(xù)時“蒙混過關”,以達到免繳養(yǎng)路費的目的。
近日,殷鋒、萬召賢兩被告人因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請求,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其上訴請求。
另據了解,在殷鋒、萬召賢被查處時,該院還有七名法官、法警因相同原因被查處,后其中二人被解除審查,五人被作出不起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