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常務會議近日透露,該省現(xiàn)有各類評比、達標和表彰項目4321項,進行這些評比等活動需耗資一億元以上,安徽省將對其大規(guī)模削減。(10月27日新華網(wǎng))
其實,國務院分別于1996年、2006年兩次發(fā)文要求清理各類評比、達標和表彰活動。為何一些地方、部門和社團仍然熱衷搞這些活動呢?甚至有愈清理愈多的態(tài)勢?
“醉翁之意不在酒”,一是源于“利”字。有各種評比、達標活動,就要經(jīng)常“身入”基層、企業(yè)檢查驗收,就有好吃、好喝、好玩、好禮品招待,還可以巧立名目收費,謀取小團體和個人利益。二是囿于“權”字,通過評比、達標活動彰顯權力。三是死要“面子”。有不少評比達標項目在一些地方和單位變了味,助長了弄虛作假、形式主義的歪風。四是為了“帽子”。一些領導往往以評比、達標和表彰項目為名,行大搞“政績工程”之實,以此向領導邀功請賞、保官升官。
時值年底,正是各種評比、達標和表彰活動的“黃金期”。各地、各部門應不失時機地迎頭而上抓清理,讓基層、企業(yè)和群眾安心生產(chǎn),讓那些樂此不疲,熱衷于搞評比、達標和表彰活動的組織者無“黃金”可撈!
文/游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