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涉嫌受賄一案,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在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何閩旭1955年出生,大學文化。1998年12月任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2005年6月任安徽省副省長。2006年6月,被有關部門“雙規(guī)”。8月25日,被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免去安徽省副省長職務。此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于9月21日立案偵查。因涉嫌受賄犯罪,9月28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4月26日,被移送審查起訴。這是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在查辦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王昭耀特大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并交付審判的同時,又依法查辦的另一省級高官涉嫌受賄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1年至2006年5月,被告人何閩旭在擔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浙江省麗水地委組織部長、副書記、書記,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借干部職務晉升和土地出讓、城建拆遷、規(guī)劃審批、工程承攬之機,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1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