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福建省安溪縣,新加坡商人王泉成站在自己斥資億元興建的明園大酒店前,苦笑著對《市場報》記者說:“料理完酒店的‘后事’,我就該走了。”他說,8年前,自己興建了該縣惟一的四星級酒店,2003年開業(yè)后,卻因不懂“潛規(guī)則”,不讓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稅”,竟遭到了地稅部門的報復性執(zhí)法,導致事業(yè)難以為繼,只能選擇離開。
拒絕“霸王餐”惹了地稅局
“在新加坡,官員吃‘霸王餐’是要丟官的。現在事情鬧到這步,也怪我‘思維僵化’,沒考慮到這兒的環(huán)境!闭f起多次向地稅局“討賬”的事,王泉成似乎有點后悔。
明園大酒店餐廳經理告訴《市場報》記者:“縣地稅局的人多次在我這里吃‘霸王餐’。有一次三個人來吃飯,花了1400多元,不買單,說是地稅局長。后來一問才知道,是地稅局一個下屬分局的局長,但我們之間并沒有簽單協(xié)議,結果就讓他們結了賬。還有一次,是地稅局局長黃哲源自己來吃飯,飯后服務員讓他買單,他說讓辦公室主任來結賬,就走人了。結果我們等了好久,辦公室主任也沒來。”
酒店的賬單顯示,僅去年1-3月份,安溪地稅局在明園大酒店吃住消費18289元,卻遲遲不結賬。其中,2006年3月12日,地稅局12人一頓午餐就干掉7502元,其中主要是鮑魚;2006年3月15日,黃局長獨自一人點了紅燒大鮑翅和兩個小菜,吃掉350元。
吃飯就要掏錢,政府部門更應自律,這是僑商王泉成的思維方式。面對縣地稅局遲遲不結的賬單,明園大酒店就“不識趣”地上門討賬了。酒店餐飲部主管告訴《市場報》記者:“酒店到地稅局步行不到5分鐘,去年我就和同事多次去地稅局要錢,但他們就是不給。其中一次地稅局對我們說,你們價格太高,回去把價格調低了再來要錢!其實我們給地稅局的價格已經最低了。后來再去要賬,結果就被臭罵‘不識相’!”
“員工回來向我哭訴,我就搞不懂,你欠賬,我要錢,為啥竟然是我 ‘不識相’?可不久后發(fā)生的那一連串事件,讓我徹底明白了!”王泉成嘆息道。
討賬討來執(zhí)法大檢查
明園大酒店多次去縣地稅局要賬之后,2006年9月25日上午10點半,突然有13個人開著一輛面包車,將酒店正門堵住。然后這伙人大聲喧嘩著直奔前臺、財務部和保安部,聲稱是稅務局來查賬,卻沒有按照有關法規(guī),履行出示檢查許可證、稅務檢查證、稅務檢查通知書及制作檢查筆錄的程序。并且,13個人中只有一個身著稅務制服。因此酒店工作人員還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后來,由于酒店員工認識其中一名安溪地稅局的工作人員,才知道這是泉州市地稅稽查局專門針對明園大酒店的“執(zhí)法大檢查”!
據當時在場人員回憶,其中兩名男子直接闖入酒店前臺工作間,控制了酒店管理系統(tǒng)電腦;另外8人沖進財務室,喝令財務人員站到一邊,然后占據所有電腦,開始拷貝資料。此時,酒店辦公全部中止,電腦、報表、賬本和辦公室均被控制,并被要求打開總經理辦公室檢查。隨后,執(zhí)法人員裝好4大箱賬本,拆下酒店財務經理和出納的2臺電腦主機,準備帶走,并拿出“調取賬簿資料清單”,強行讓財務經理蓋章。被拒絕后,執(zhí)法人員就在財務經理的桌子內搜出財務專用印章,抓起來自已蓋了上去。
檢查臨近結束時,在場的酒店負責人才想起來要求出示相關執(zhí)法手續(xù),執(zhí)法人員這才現場填寫了《稅務檢查通知書》,雙方簽署日期為2006年9月25日11時。此時,檢查已進行了半個小時,并接近尾聲。
次日,安溪縣地稅局拖欠不到兩萬元的食宿款到賬了,可緊接著,重重的罰單也來了。泉州市地稅局通知酒店,要補繳稅費和罰款187萬多元,要求把錢打到安溪縣地稅局的賬戶上。后經舉行聽證會,又減為120多萬元!妒袌鰣蟆酚浾呖吹搅藘煞萦扇菔械囟惥殖鼍叩尼槍γ鲌@大酒店的文件,前一份是“少繳金額、滯納金、罰款合計1874044.36元”,后一份是“少繳金額、滯納金、罰款合計1227446.36元”,兩者相比少了60多萬元。此外,記者還在《處罰決定書》中看到了一筆“糊涂賬”:其“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所得”一項雖沒有“少繳金額”,卻被“罰款”646598元,讓人莫名其妙。
拒繳“小姐稅” 屢被斷發(fā)票
王泉成拿著泉州市地稅局出具的《處罰決定書》告訴《市場報》記者,罰單中許多項目是無中生有,讓人搞不懂;并且還不能對賬,只籠統(tǒng)告訴該繳的數字。
在安溪縣地稅局征收的若干稅種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當屬“小姐個人所得稅”,也就是當地俗稱的“小姐稅”——不管酒店有無“小姐”,都需按照床位數、KTV包間數、桑拿按摩室數,以一定比率來“核定”“小姐”數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340元的額度向酒店征收。明園大酒店就被地稅局“核定”出18名“小姐”,并以此繳納“小姐稅”87380元。后來,明園大酒店認為中國大陸并不允許“小姐”服務,所以拒絕再繳該稅。
王泉成還說,在一些項目的征收上,之前就存在一些爭議,但安溪縣地稅局的處理方式卻不能讓人理解。比如,明園大酒店二樓餐廳包廂明明沒有安裝RTV(安裝有實時視頻點播系統(tǒng)的歌舞娛樂場所)音響系統(tǒng),由于酒店財務誤報,導致繳了兩年根本不存在的RTV娛樂業(yè)營業(yè)稅。酒店發(fā)現后,向地稅局要求更正,而地稅局卻要求酒店繼續(xù)申報納稅。后來酒店據理力爭,雖取消了這個稅種,但地稅局卻堅持要將酒店其他項目的定稅調高,以確保酒店稅收總額不變。
此外,雙方還曾就該不該繳納“城市房地產稅”的問題,各自拿出法規(guī)依據爭論不休。明園大酒店根據《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和《福建招商引資優(yōu)惠政策》,認為應免征“城市房產稅”三年;而安溪縣地稅局則拿出《國家稅務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新建房屋適用城市房地產稅政策的批復》,認為應當向明園大酒店征繳該稅。
由于雙方存在爭議,地稅局竟以不賣給酒店發(fā)票的手段來制裁,導致酒店難以正常經營。后來,此事還是經主管副縣長兩次出面協(xié)調,才得以解決。
兩級地稅堅稱無過錯
12月24日,安溪縣地稅局書面接受了《市場報》記者的采訪。對于“小姐稅”的問題,該局稱,這是“酒店行業(yè)一些高收入服務人員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以泉州市地稅局的文件為依據;對于“霸王餐”的問題,該局稱“安溪乃至整個泉州酒店業(yè)的通常做法是給予單位消費者先行簽單消費,后再統(tǒng)一結算轉賬付款”,而非“連續(xù)幾個月催討不來、經投訴半年才把錢要回”;關于“報復性執(zhí)法”問題,該局稱泉州市稽查局與其是平行機構,前者對明園酒店的專項檢查“是獨立執(zhí)法行為,與我局無任何關系”; 對于“RTV相關稅收”問題,該局稱他們是根據申報和調查到的實際情況來核定的;對于“城市房地產稅”的問題,該局稱他們是依法征收,多次催繳并發(fā)出限期整改通知書,但明園大酒店依舊未予改正,繼續(xù)拖欠稅款;至于兩次暫停供應發(fā)票的問題,該局根據稅法條文,認為有稅法可循。
同一天,泉州市地稅稽查局鄒副局長也接受了《市場報》記者的采訪。依據《福建省保護華僑投資權益若干規(guī)定》第14條規(guī)定:“凡進入華僑投資企業(yè)之檢查人員,必須向被檢企業(yè)出具檢查許可證明,并于每次檢查完畢后向被檢查企業(yè)出具檢查登記證。對于未出具檢查許可證明的,華僑投資企業(yè)有權拒絕檢查!编u副局長說,自己不知道應當出具上述檢查許可證明和《檢查登記證》,而事實上也沒有出具!缎姓幜P法》第37條明文規(guī)定:“詢問或檢查應當制作筆錄”,但鄒副局長告訴記者,在執(zhí)法檢查時,檢查筆錄可以制作,也可以不制作。
明園大酒店與當地兩級地稅部門之間的糾葛,已被社會關注。日前,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應松年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國家行政學院楊小軍教授等多名知名法學專家對此案提出了他們的意見。專家認為,2003年到2005年間,安溪地稅局向明園大酒店征繳“城市房地產稅”656158.87元,其依據與上位法違背,當屬無效;泉州市地稅稽查局2007年8月30日對明園大酒店的處罰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征收“小姐稅”更是缺乏法律依據;此外從程序上講,2006年9月25日泉州地稅局稽查局進行稅務檢查,沒有按照規(guī)定履行表明身份、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告知等重要程序,屬于嚴重違反法定程序,行政處罰行為應予撤銷。(記者 韓志金 王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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