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輿論關注的集體返航事件,東航此前稱是因為天氣原因,昨天首次公開承認存在人為因素,當事人已遭調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此前表示,一旦出現飛行員有悖職業(yè)道德的行為,將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常人眼中的“打工天使”,竟然將本應是“上帝”的乘客“劫持”在萬米高空,暴露了部分民航飛行員職業(yè)道德意識的淡薄。“集體返航”是一個極端事件,據報道,當事飛行員對航空公司的一些管理措施積蓄了不滿,多次表達無果?磥,在處理這個問題的過程中,同樣不能忽視利益表達與博弈,而關鍵在于為利益表達制訂合理的規(guī)則,確定合理的制度安排。
媒體多次報道,一些飛行員為跳槽嘗試過走法治之路,但是卻被要求他們付出幾百萬元的培養(yǎng)費;他們嘗試過行政調解,但是結局卻是檔案被扣,機長被迫賦閑種蔬菜;他們要求適用《勞動合同法》,但是有關法院卻要適用民航總局限制跳槽的行政規(guī)定。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的“集體返航”事件,帶來的卻是對秩序更大的破壞,同時也顯示出將利益表達理性化的必要性。
理性的博弈往往來自于組織的良好,如果飛行員們良好地組織起來,將分散的利益,凝聚成建設性的利益表達,我想這樣的表達就能夠更接近于大眾的要求,也更能夠提出理性的讓決策層接受的建議,而不會出現極端性的“雙輸式”表達。
近來有報道分析了民用航空的尷尬:飛機多飛行員少,所以需要用高額的賠償防止飛行員跳槽,并建議引進國外飛行員。但國外的飛行員為何那么好引進?他們?yōu)楹尾慌卤缓娇展緫土P高額的賠償金、跳槽費?后來看到國外飛行員組織緊密,行動有據,我才有所理解。
筆者建議管理層能夠平等地調研,既調查飛行員是否有!奥殬I(yè)倫理”,也要調研航空公司的經理人是否有!奥殬I(yè)倫理”,還要反思相關的管理規(guī)定是否符合于市場經濟下航空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更關鍵的是賦予各方利益表達的平等的基本權利和有效的表達手段。這樣的手段不必如“返航”那么極端,但是一定比個人爭取更有力,這些權利不必如法規(guī)中那么華麗,但是起碼能夠保障他們擇業(yè)的自由。(呂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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