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蔚民: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有超40條要修改
2008年07月08日 13:5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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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 中新社發(fā) 任晨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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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蔚民談勞動人事部門三度分合 坦誠壓力非常大
中新網(wǎng)7月8日電 2008年5月8日,《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在網(wǎng)上公布,并于5月20日前公開征求民眾的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日前做客鳳凰衛(wèi)視《問答神州》時透露,從收集的意見來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的45條內(nèi)容,有超過40條都要修改。
“草案”內(nèi)容共45條,有近1/3的條款集中于“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安莅浮币怀,立即在網(wǎng)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在接受調(diào)查的12000名網(wǎng)民中,有超過64%的網(wǎng)民認為“草案”違背了《勞動合同法》的本意。
對此,尹蔚民表示,這是大家的一種誤解,《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它只是貫徹《勞動合同法》的一個具體的一個實施的一個細則,它不會改變?nèi)魏巍秳趧雍贤ā芬?guī)定的原則,它不能與法相抵觸。
尹蔚民解釋,當時在“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個方面在《實施條例》里面規(guī)定了14種例外,也就是說14種情況下,可以不簽這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個是在《勞動合同法》全部規(guī)定當中都有,無非是把散落在各個條文的內(nèi)容集中在一起表述,所以就給大家一種錯覺,以為說原來《勞動合同法》是偏向于這個工人這一塊的,現(xiàn)在這么一集中表述呢,又偏向用人單位這一塊,實際上不是這么一個概念。
尹蔚民稱,很快會把征求意見的結果整理之后向國務院報,《實施條例》是要經(jīng)過國務院發(fā)布的,所以還需要經(jīng)過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討論,F(xiàn)在因為抗震救災工作,可能會往后要稍微拖一點,但是時間不會太長。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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