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14日,洪學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將軍銜,揭開了新軍銜制授銜的序幕
從1988年4月13日起,新的軍銜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和頒行。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當天以國家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軍銜條例的頒布,是我軍新軍銜制正式立法的重要標志。7月2日,中央軍委頒發(fā)評定授予現(xiàn)役軍官軍銜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全軍應在當年8月底以前,“完成實行軍銜制度的動員教育、軍銜鑒定和軍銜評定工作”。據(jù)此,全軍軍銜評定工作正式展開。至8月底,評銜工作基本完成。
1988年9月14日,中央軍委在北京舉行授予上將軍官軍銜儀式,洪學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將軍銜,揭開了新軍銜制授銜的序幕。10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施新的軍銜制度。
●新軍銜制既不屬于以蘇聯(lián)為代表的“東方型”軍銜,也不同于以美英為代表的“西方型”軍銜
我軍1955年軍銜制屬于以蘇聯(lián)為代表的“東方型”軍銜,而新軍銜制既不屬于“東方型”軍銜也不同于以美英為代表的“西方型”軍銜,是一種獨特的軍銜類型。軍官軍銜等級的設置,是軍銜制度的核心。我軍1955年軍銜制軍官軍銜等級為4等15級,這是當時歷史條件決定的。而1988年我軍實行新的軍銜制時,幾十年的相對和平環(huán)境,軍隊的體制編制和人員成份已經(jīng)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因此在軍官軍銜等級設置上簡單一些,設3等11級——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1994年,根據(jù)新軍銜制實行以來的實際情況,我軍又取消了一級上將銜,最高軍銜以上將“封頂”,軍官軍銜等級設置實為3等10級。與一些主要國家軍銜制度相比,我軍新軍銜制軍官銜級設置比較特殊:比“東方型”軍銜少了元帥、大將、大尉;比“西方型”軍銜少了元帥(五星上將)、準將;而且,比這兩類主要軍銜多了一級大校。我軍新的軍銜制確定的軍官軍銜等級,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的軍銜制都不相同,深刻地反映了我國的國情軍情,充分體現(xiàn)了和平時期軍隊建設的特點。(作者系解放軍后勤指揮學院學術部研究員、大校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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