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稅話題,突然又火了,可能12月1日正式開征已有模有樣(《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11月20日)。盡管,迄今一切消息皆出于有關人士,未聞國家正式意見,更沒見正式方案的影子。
一切消息皆出于有關人士的源頭,是中國日報網(wǎng)環(huán)球在線11月18日短短兩百余字報道。報道說: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韓文科向英文《中國日報》透露,中國政府將馬上開始征收燃油附加稅;早先接受采訪但不愿具名的該所一名研究員稱,已向有關部門上報了三種征收方案,征收燃油稅時機早已成熟,“今年12月1日或明年1月1日都是很好的時間窗口”。
隱姓埋名的研究員和韓文科先后向英文傳媒報料,卻在中文傳媒不脛而走,網(wǎng)站、BBS、博客、報刊等聞訊奔走相告、淺議深評。仿佛澆了瓢油,自1999年《公路法》法定后就“擇機”開征卻一直沒擇到機的燃油稅這堆死灰,再度轟一聲爆燃,燒紅一片天,翻卷滾滾熱浪。
為什么,他們一開口,輿論就沸騰?雖然,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研究員的身份不可小瞧,他們說話,不僅被視為是術業(yè)有專攻的專家說話,而且被視為是職責有分工的官員說話,但兩三句就弄出很大動靜的根源卻在于,開征燃油稅是社會翹首期待太久的善政、法治。
一方面,當它1999年寫入國家法律時,就表明增進利益分配公平、協(xié)調(diào)、和諧和助益財政運行規(guī)范化、低成本、可監(jiān)督等已獲公民普遍認同;另一方面,它一次次箭在弦上又一次次開弓回頭,罕見的好事多磨進程已折騰得人心異常,既積累起強烈失望,也累積起強烈渴望。
正因開征燃油稅有高度共鳴的社會訴求、有一觸即發(fā)的社會情緒,韓文科與不愿具名的研究員特供外語世界聽的話,才會繞回中文世界產(chǎn)生炸鍋效應,否則他們供職政府相關機構的權威也斷無語驚四座的威風。就像久病成良醫(yī),經(jīng)跨世紀耗神的此事,早已無需專家聽診、官員把脈,誰都明白,使民意落空、法律蒙羞、社會受損的擱淺無期,是既得利益者阻撓成功。
所以,兩人說話形同火上澆油,實際上表明,對早已形成公民共識、成為法律要求的國家開征燃油稅,混合著強烈的失望與渴望的社會情緒,時下已發(fā)展到了這個地步:呼喚國家態(tài)度。
開征燃油稅的國家態(tài)度,雖可說1999年法定時就已經(jīng)明確,但實施至今難產(chǎn),未來預期不明,真相莫衷一是,傳聞此起彼伏,民心被攪擾,市場被影響,利用國家信息真空而散布不實消息牟利成為可能——以這種渾沌、混亂的現(xiàn)實,按民主、法治的要求,國家無疑應向公民傳達有關真相,表明具體態(tài)度。至少,對現(xiàn)在燃油稅將會何去何從,國家不能夠保持沉默。
如:馬上開征嗎?方案呢?聽證否?又如:在征收技術、部門間和中央與地方間的利益協(xié)調(diào)上有無障礙?若無,何未開征?若有,是哪些?咋克服?再如:擇不到的機還擇不擇?擇什么?誰來擇?怎么擇?擇到哪天止?甚至:需不需修改法律,取消征收或繼續(xù)收費?這些問題上,明確的國家態(tài)度,事涉法律的應由全國人大表達,事關行政的應由國務院表達。
心細者或已注意到,11月19日《上海證券報》報道:就在11月18日,韓文科向該報記者確認,他并未說過燃油稅馬上要推出。其實,他、他同所某研究員、后來任何別的專家或官員,說過或沒說過什么都無關緊要,專家態(tài)度、官員態(tài)度并非國家態(tài)度,要緊的是國家態(tài)度。
另一條相關消息值得注意,它又出自中國日報網(wǎng)環(huán)球在線,不足兩百字,或更震撼,可簡寫為:英文《中國日報》11月19日獨家報道,據(jù)接近中央決策層人士透露,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已由中央考慮成熟,可望在“20天內(nèi)”宣布實施,此改革可能和燃油稅改革同時推進。
不由想,真的嗎?但無論真不真,都反映油價機制、燃油稅上明確的國家態(tài)度是社會急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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