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至6月30日,新聞出版總署開始在全國統(tǒng)一換發(fā)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證。7月1日起,舊版記者證全部作廢。(重慶)市新聞出版局今日表示,新版記者證新增“各級人民政府應為持本證進行采訪的新聞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內容,要求各級政府部門不得阻礙新聞機構,或封鎖消息、隱瞞事實。
內頁設計圖形防偽底紋
(重慶)市新聞出版局稱,新版記者證封皮由原來的藍色改為咖啡色,由仿真皮面料制成,封面燙有亮銀色的國徽和“新聞記者證”的中英文字樣,封底燙有銀色的新聞出版總署英文簡稱“GAPP”和“新聞記者證”的英文“PRESS CARD”字樣。
新證內頁采用以“GAPP”(新聞出版總署的英文縮寫)字樣為內容的專用水印紙,經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只用于記者證的印制。內頁以黃色和藍色為主色調。證件封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并按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六大區(qū)域及港澳臺的圖形設計防偽底紋。證件內頁有記者一寸照片,同時注明記者單位、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記者證號及發(fā)證日期;證件內頁標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制”字樣,同時印有記者證核發(fā)專用章。新版記者證把原來的一頁年檢頁分散為五頁,年檢頁使用有中國傳統(tǒng)銅鼓圖案特點的背景圖。
及時向新聞機構公開信息
記者注意到,新版記者證中新增“各級人民政府應為持本證進行采訪的新聞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內容,增添該內容主要考慮是什么?對此,市新聞出版局稱,媒體客觀公正的采訪報道和依法進行輿論監(jiān)督是社會健康發(fā)展的重要保障。在新聞記者證上增加這一內容是適應國家近年來對新聞工作更加公開、更加透明的要求,各級政府部門需尊重新聞機構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的知情權、采訪權、發(fā)表權、批評權、監(jiān)督權。
再者,新聞機構及采編人員依法從事新聞采編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各級人民政府應為合法的新聞采編活動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及時公開信息或向采訪記者提供涉及采訪事件的真實信息,不得對已核實的合法新聞機構及其采編人員封鎖消息、隱瞞事實,沒有正當理由,公職人員不得拒絕采訪。
新證從換發(fā)之日起啟用
據 (重慶)市新聞出版局介紹,新聞記者證是新聞記者職務身份的有效證明,是境內新聞記者從事新聞采訪活動的唯一合法證件。為保障我市 (重慶市)新聞記者的正常采訪活動,維護新聞記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新聞出版總署統(tǒng)一部署,決定從明日起,正式換發(fā)新版新聞記者證,到6月30日結束,新證將從換發(fā)之日起開始啟動。7月1日,舊版記者證將停止使用。各單位負責統(tǒng)一收回舊版新聞記者證,交市新聞出版局統(tǒng)一銷毀。
此次新聞記者證換發(fā)工作,除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不含邊防、消防、警衛(wèi)部隊)新聞機構外,統(tǒng)一通過中國記者網“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絡系統(tǒng)”進行。(來源:重慶商報 記者 王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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