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如何落實和監(jiān)督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
王晨:中國政府在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之初就十分重視它的實施問題。尊重和保障人權,國家公共權力機關負有主要的責任。為了使國家機關承擔起實施行動計劃的主要責任,專門設立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采用了由國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協商制定的辦法。通過這個機制,把與保障人權有關的各個國家機關和單位都吸收進來,把各部門和單位參與制定行動計劃的過程與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落實行動計劃的責任與義務有機地統(tǒng)一起來,使制定的過程成為提高認識和落實責任的過程,為行動計劃的實施提供了有效保障。按照聯席會議機制,組成聯席會議機制的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將依照“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的原則,將《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有關內容納入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職責,并通過具體措施將各項任務部署到本部門、本單位的各級機關,積極認真地予以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既負責組織制定行動計劃,也負責統(tǒng)籌協調本行動計劃的執(zhí)行、監(jiān)督與評估工作。
尊重和保障人權也是全社會共同責任,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在行動計劃的制定過程中,吸收了一些非政府組織成為聯席會議的成員單位,邀請了一些人權領域的專家學者參與行動計劃的制定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廣泛聽取了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社會團體和非政府組織的意見,并通過媒體廣為宣傳,使行動計劃制定的過程成為社會參與的過程和開展人權知識普及教育的過程,既廣泛地吸收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又提高了全社會對該行動計劃的知情度。行動計劃公布以后,我們還將開展一系列普及宣傳活動,使行動計劃為全社會所知曉。希望各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都積極參與行動計劃的宣傳和實施,積極推動行動計劃的貫徹落實。
記者:您怎樣評價我國目前的人權狀況,您對我國的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前景怎么看?
王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為促進和保障人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中國人民的命運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人權事業(yè)也實現了歷史性發(fā)展。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在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促進人權事業(yè)發(fā)展,使廣大人民群眾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譜寫了中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的新篇章。尊重和保障人權已經成為國家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主題。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實現了由溫飽不足到小康生活的歷史性飛躍,2億多人擺脫了貧困,全國人均壽命明顯提高,文盲率大幅降低,九年義務教育得到普及,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人民的生存權、發(fā)展權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得到了巨大改善。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設有序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治國方略得到全面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在法制化的軌道上得到了有效保障。可以說,當前是中國歷史上人權狀況最好的時期。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中國是一個擁有13億人口、人均資源相對短缺、經濟文化發(fā)展不平衡的發(fā)展中大國,受自然、歷史、文化和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中國的人權發(fā)展還面臨諸多挑戰(zhàn)。在公民參與、法治保障、社會公正、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等涉及人民群眾基本權利和切身利益的一些領域,還有不少問題亟待解決,人民群眾對促進和保護人權有著很高的期待和強烈的要求。所以,加快推進中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不斷改善人權狀況,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利的必然要求。
正因如此,中國政府在認真總結過去人權發(fā)展的經驗,分析當前人權建設和發(fā)展面臨諸多挑戰(zhàn)的基礎上,制定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就如何在實踐中進一步促進和保障人權提出了工作目標和政策措施。我們有理由相信,只要我們認真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發(fā)展道路,始終著眼于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中國的人權事業(yè)必將得到更大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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